標題: 延長回鄉證有效期 疫情期到期證件可使用至12月31日 [打印本頁]


香港與內地恢復通關,因疫情關係,不少人回鄉證過期,預約換領回鄉證已排至9月,到換領中心換證的人潮源源不絕。國家出入境管理局發布公告,依法保障港澳居民來往內地權益,決定自5月8日起延長回鄉證的有效期,證件有效期限截止日期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的回鄉證,有效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中國出入境管理局表示,2020年疫情發生後,部分港澳居民未能及時辦理回鄉證到期換發手續。目前,內地與港澳各口岸已全面恢復人員往來,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需求激增,港澳地區受理辦證機構出現排隊預約週期較長的問題。為此,國家出入境管理局決定,對證件有效期限截止日期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的回鄉證,有效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持證人持用上述回鄉證原件,可以持證正常辦理出入境邊防檢查手續來往內地;入境內地後,允許前往就近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換發回鄉證。

公告又指港澳居民如需進一步了解公告內容,以及證件換發、口岸通關等信息,可以致電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12367服務平台詳詢。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