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環保署有條件批准粉嶺高球場環評 發展局:9.1按計劃收地 [打印本頁]


粉嶺高爾夫球場用地發展公營房屋議論不斷,早前環諮會被指在會議中展示資訊,指上屆已接納環評報告,環諮會其後澄清曾投票應否通過而非已接納。至今日(11日),環保署表示已就土木工程拓展署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提出的申請,有條件批准其提交的「粉嶺高爾夫球場用地局部發展技術研究-可行性研究」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不過發展局表示會在短期租約完結後,於9月1日按計劃收回該處32公頃土地。

批准條件是須向環保署相關文件以供審批,包括檢視及修改擬建房屋發展的詳細布局設計,以盡量保育分區一內近0.4公頃的林地;及詳細景觀及視覺設計,以盡量減少擬建房屋發展對樹木保育、景觀及視覺的影響。相關環評報告和批准報告附帶條件的詳情,已上載至《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網頁,公眾亦可到灣仔《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登記冊辦事處,查閱有關文件。

發展局回應指,留意到環保署的批准附設一些條件,土拓署會與相關部門跟進環保署的要求,並向城市規劃委員會交代。而隨着環評報告獲批,城規會將安排公聽會,處理公眾就草圖提出的申述和意見。規劃署則會建議城規會根據《城市規劃條例》尋求批准,將草圖提交行政會議的限期延長6個月,至今年11月30日。該局又稱,雖然公營房屋的布局和發展參數需作檢視,政府在北端用地興建公營房屋的意向仍維持不變,而涵蓋粉嶺高球場粉錦公路以東32公頃土地的短期租約,將於今年8月31日屆滿,政府會於9月1日按計劃收回有關土地。

此外,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將負責有關場地的管理和保養工作,包括預留作公營房屋發展的北端部分,直至該部分交予土拓署開展工程。至於有關場地管理及開放的詳細安排,康文署稍後另行公布。此外,政府早前已表示,如香港哥爾夫球會未來在舉辦大型賽事期間需要臨時額外土地以作支援,相關部門亦樂意在可行情況下提供適切協助。

政府去年就粉嶺/上水擴展區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刊憲,建議粉嶺高爾夫球場粉錦公路以東32公頃的北端用地發展公營房屋,興建1.2萬個單位,而南端用地作保育及康樂用途,並在合適規管下開放予公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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