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收賄8373萬人民幣 自治區前副主席劉宏武認罪 [打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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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宏武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

廣西壯族自治區前副主席劉宏武涉嫌在2005年至2022年間多次收受賄賂,折合金額約8,373萬元人民幣(約9,227萬港元)。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三(31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劉宏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案件將擇期宣判。

劉宏武被指利用擔任的多項職務之便,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土地項目開發、專項補助資金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劉宏武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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