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央行前司長 3宗罪判囚16年半 [打印本頁]
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司原司長孫國峰去年5月落馬後,最高人民檢察院昨日首度披露,孫因受賄、故意洩露國家秘密及內幕交易三罪並罰,在天津被判有期徒刑16年半。案情透露孫國峰向他人洩露國家政策訊息,收受賄賂多達2100萬元(人民幣,下同),並在某券商高層處獲取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內幕消息,2015年將某股票低買高沽,獲利1109萬元。
51歲的孫國峰是黑龍江黑河人,經濟學博士,曾於2003年至04年間在美國史丹福大學任訪問學者,也做過美國普林斯頓大學客座教授。孫在央行工作20餘年,大部分時間供職於貨幣政策司,2016年升任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所長,撰寫過多部專著,18年回歸掌舵貨幣政策司。由於貨幣政策的重要性,孫國峰經常代表央行出席每季度的金融數據新聞發布會,是知名度甚高的央行官員。
去年5月18日,中紀委通報孫國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調查,但此後再未公布相關案情及處分結果。昨日,最高檢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懲治及預防金融犯罪工作情況並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其中重點提及「某銀行貨幣政策司原司長孫某峰」案的詳情。
去年落馬 最高檢首揭案情
對比相關資料,孫某峰指的就是央行貨幣政策司原司長孫國峰,並首次披露其已被判刑16年半。案情指2002年到2020年,孫國峰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郭某某、崔某獲取相關政策訊息從事相關交易提供幫助,收受2人2100萬元,其中2014年4月至2019年9月,孫國峰利用職務便利,將獲取的尚處於保密期內的相關政策訊息洩露給他人,幫助他人從事相關交易獲利。
此外,2014年7月至8月,孫國峰從某券商副總裁胡某某處獲取了一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內幕訊息,利用其控制的帳戶買入929萬該公司股票,2015年6月,孫國峰將股票全部賣出,獲利1109萬元。
內地《財新》去年曾報道,孫國峰出事主要因其個人問題,與央行的貨幣政策無直接關係。他2021年曾因安排其任職文工團的妻子到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公司工作遭到舉報,之後又因個人作風問題遭人實名舉報。
2022年起,中紀委展開金融領域反腐風暴,在25個國有金融機構進行反腐巡查,多名央行官員落馬,除了孫國峰外,還有央行副行長范一飛、人民銀行科技司原司長王永紅、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原行長楊小平等人。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