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中共黨紀「加辣」 禁閱嚴重政治問題資料 [打印本頁]


中共中央前日公布修訂後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新增多項「違反政治紀律行為」,包括「私自閱看、瀏覽、收聽有嚴重政治問題資料」等,並首次將貫徹中央決策「只表態不落實」的行為,由「違反工作紀律」升級到「違反政治紀律」。

《條例》第51條列明:通過網絡、廣播、電視、報刊、傳單、書籍等,或者利用講座、論壇、座談會等「公開發表違背4項基本原則,違背、歪曲黨的改革開放決策」;「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醜化黨和國家形象,或者詆毀、誣衊黨和國家領導人、英雄模範,或者歪曲黨的歷史、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人民軍隊歷史」等行為的,情節嚴重的,開除黨籍處分。

包括書籍視頻  最嚴重撤黨職

「私自閱看、瀏覽、收聽」有以上內容的報刊、書籍、音像製品、電子讀物,以及網絡文本、圖片、音頻、視頻資料等,情節嚴重的,同樣會被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條例》在總則中還增寫「堅持自我革命」、「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堅強紀律保障」等內容。

在政治紀律中增加對「不顧黨和國家大局、搞部門或者地方保護主義行為」的處分規定;同時增寫「搞政治攀附、結交政治騙子」等行為的處分規定。

這是中共18大以來第3次修訂黨紀條例,中紀委昨天發文指充實違紀情形,細化處分規定,有利於讓鐵紀「長牙」發威。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