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金鐘政府合署用地將建新高院大樓 政府:中環新海濱原選... [打印本頁]
終審法官首席法官張舉能今日在法律年啟動禮上透露,已獲得行政長官同意,將毗鄰的金鐘道政府合署用地,用作興建新高等法院綜合大樓,司法機構可保留高等法院大樓現址用地,作為新高等法院綜合大樓的一部分。政府發言人表示,發展局與司法機構達成共識,會預留金鐘道政府合署現址用地(即現時高等法院毗鄰),作為興建新高等法院綜合大樓的最新選址。
預留金鐘道政府合署現址作為興建新高等法院綜合大樓之用
發言人表示,行政長官高度重視和支持司法機構的工作,政府有關部門會提供足夠資源以確保司法機構有效運作,包括提供資源改善法院設施。為此,政府會預留金鐘道政府合署現址作為興建新高等法院綜合大樓之用。司法機構亦會保留現時的高等法院大樓用地,待日後重建作為新高等法院綜合大樓的一部分。
發言人表示,按政府早前建議,現時位於金鐘道政府合署的政府辦公室,將會陸續遷往北部都會區及其他地點。騰出的用地為現時高等法院大樓相連地段,司法機構認為合併發展除擴充高等法院綜合大樓的規模,亦能令設計方面更具彈性,增加法庭運作效率,並能提升土地使用效益,實在是理想選址。
政府原意中環新海濱建新高院大樓 政府 : 地皮將另找用途
政府相關部門會與司法機構跟進有關興建新高等法院綜合大樓的籌備工作。政府原意是於中環新海濱五號用地興建新高等法院綜合大樓,發言人稱發展局會另行檢視原本預留重置高等法院大樓的中環新海濱五號用地(該用地位處「政府、機構或社區」法定用途地帶)的具體用途。
張舉能表示,預計金鐘道政府合署用地連同現有高等法院大樓,新大樓可提供的總樓面面積,遠較政府原本提供的中環新海濱用地大,而新大樓在位置和設計方面更為理想,又指鑑於高等法院現址長久以來是香港司法工作的象徵,新用地是構建新高等法院綜合大樓的不二之選。 張舉能指,目前有待現時金鐘道政府合署用戶全部遷往新辦公室後,才可以動工興建,而現時的高等法院大樓會待新大樓完工後才清拆重建,相關初步規劃及設計工作會盡快將展開。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