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台灣海巡署說謊被揭穿 地檢署坦承:碰撞翻覆 [打印本頁]
金門翻船案發生後,兩岸爭議持續升溫。台灣海巡署之前強調大陸船隻「蛇行拒檢,不慎翻覆」,未提及雙方曾發生碰撞。然而金門地檢署昨(20)日晚間坦承在追逐時雙方船身有「多次接觸」,海巡署才發新聞稿改口承認「船身多次接觸」。由於「關鍵5分鐘」沒有影片,快艇翻覆原因是否與此有關,還有待檢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據台媒此前報道,該艘無船名、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登記的「3無快艇」14日下午「非法」闖入金門海域,台灣海巡署發現後立即上前攔查,並要求登檢,惟該艘快艇拒檢,並一路蛇行逃逸,雙方在海面上追逐約5分鐘,該快艇即180度翻覆,導致艇上4名漁工落海,雖海巡立刻將人救起,但其中2人仍因不諳水性溺斃,全案發生後引起兩岸關係高度緊張。
全案交由司法機關調查
金門地檢署周二(20日)晚證實,在調查過程中,金門海巡隊稱在驅離及船隻翻覆的過程中並無錄影紀錄。
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施家榮說,金門海巡隊人員接受檢方訊問時說,追逐的時間很短,當時雙方都以超高速行駛且對方不斷蛇行,海巡隊來不及拿出錄影器材,雙方就不慎「發生碰撞」,快艇當場翻覆,4名船員落海,當時海巡隊員急著救人,根本忘了錄影。
金門地檢署表示經調查後,海巡告知「驅離及大陸船隻翻覆之過程並無錄影紀錄」,經勘查後也確實沒在巡防艇上發現固定之監視錄影器材。
海巡署昨(20日)晚說明,當天取締大陸快艇時,船上共有4名海巡人員,包括2名預備登檢、1名操船,另1名負責瞭望警戒及蒐證,但因該艘大陸船隻蛇行拒檢逃逸,並於CP-1051 艇艄與迂迴航行,在高速追逐狀況下,船身多次接觸,船身亦受海浪影響劇烈晃動,海巡人員在高度專注維持平衡及準備強靠登檢狀況下,導致該名負責蒐證人員未即拿取蒐證器材進行蒐證。
由於本次執法過程中未能全程錄影錄音,導致無法將關鍵事實完整呈現,引發大陸家屬及外界質疑,艦隊分署長廖德成表示,本案發生僅歷時5分鐘,因海上追逐及時間短暫等因素未能全程錄影,雖讓事證分散,惟仍不影響事實真相之始末。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