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政府提91項修正案 包括「公職人員」定義、賦權特首和行... [打印本頁]


根據立法會最新議程,明早(3月19日)9時將會加開會議,恢復二讀辯論《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在同一次會議中,如二讀獲通過,將會進入全體委員會審議及三讀。同一次會議中並沒有其他議程。保安局局長將在會上就草案內容提出91項修正案,修訂賦權特首和行會訂附屬例等。

將「隱匿叛國」罪成文法化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修正案包括修訂「國際組織」的定義;將「隱匿叛國」罪成文法化;修訂公職人員的範圍;修訂與國家秘密及間諜活動相關罪行的條文;釐清有關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的條文中「公共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的涵義;修訂「境外干預」罪的罪行名稱及相關條文;關乎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組織;有關執法權力及其他與調查相關事宜;有關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以及修訂有關維護國家安全機制及相關保障等。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