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靠煤吃煤」涉受賄 陝西人大前副主任被起訴 [打印本頁]
最高人民檢察院周一(18日)發布消息,陝西省人大常委會前黨組成員、副主任李金柱涉嫌受賄案,國家監察委員會已完成調查,由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已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李金柱利用擔任陝西省寶雞市委副書記,陝西省榆林市代市長、市長、榆林市委書記,陝西省副省長,陝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現年69歲的李金柱是河北滄州人,早年在煤炭領域工作,2006年4月起任榆林市委副書記、副市長等職務,2011年5月任陝西副省長。他去年5月被通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受查,同年12月被開除黨籍及逮捕,涉「靠煤吃煤」,大搞權錢交易等。
北京市紀委監委日前另通報,對中關村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前黨委書記、董事長趙長山(正局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發現他搞錢色交易,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他被開除黨籍及公職,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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