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警署警長監守自盜供24公斤冰毒予女子販毒 2人認罪分別判... [打印本頁]
4年前西九龍總區反黑組警署警長監守自盜,於行動中搜獲24公斤冰毒後提供予女毒販販毒,東窗事發後2人一同被控,2人今早在高等法院承認串謀販毒罪,法官張慧玲判處警署警長監禁23年10個月,女毒販則判囚16年6個月。
被告分別為32歲無業女子王若男和45歲時任警署警長許思漢承認於2020年4月27日至5月6日期在香港販運24.643公斤冰毒。
男被告任職警隊屢獲嘉許獲減刑2個月 女被告因特別原因額外減刑百分之48
張官判刑指販毒罪行尤其嚴重,2人串謀販運逾24公斤冰毒,按份量其量刑標準不得少於30年監禁,而串謀販毒比販毒更嚴重,時任警署警長許思漢嚴重違反誠信,暗中取去西九龍緝毒行動所檢獲冰毒,交予32歲女子王若男販運,分別以36年及32年監禁為量刑起點。張官指許思漢及早認罪,刑期扣減三分一,有見於任職警隊期間屢受嘉許,再減刑2個月,判囚23年10個月;而王若男則因其他文件因素,獲額外減刑百分之48,判囚16年6個月。
警突擊搜查檢冰毒 女被告指不知情
案情指,2020年4月28日西九龍總區警員包括時任警署警長許思漢執行掃毒行動,行動中於上海街某空置店舖檢獲約300公斤冰毒。約一星期後,警方5月6日近午夜突擊搜查尖沙咀帝苑酒店某房間,發現32歲女子王若男單獨在內,搜獲約16萬元現金及3部流動電話等,在酒店職員協助下打開夾萬,發現內有1包含152克冰毒晶狀固體、密封袋及電子磅等,王若男警誡下否認知情,指夾萬內物品不屬其所有。
男被告突攜以「茶包」冰毒現身 調查下再搜出冰毒
警方調查期間,休班警署警長許思漢以門匙卡開門後隨即被制服,其背囊內有王若男身份證、10萬元現金、5部流動電話及2包茶包,內含近2公斤冰毒,與掃毒行動中檢獲包裝相同。警誡下許思漢稱茶包來自王若男。警方調查發現許思漢為另一行動操作員,安排九龍某單位作行動之用,與另一名警員持有門匙。毒品調查科在2人在場情況下,在單位中發泡膠盒中發現內有23包含冰毒「茶包」,同樣與掃毒行動中檢獲包裝相同。警誡下許思漢再度稱茶包來自王若男。3批共26包晶體中共含逾24公斤冰毒,市值逾1609萬元。
男被告警誡下稱「茶包」是女被告所贈
錄影會面下王若男交代自己居無定所,租住案發酒店,10年前從懲教院舍認識的女友人「老虎仔」會每日來訪,僅「老虎仔」會使用夾萬。王若男不想談及許思漢,不知對方何解到場,而16萬元現金則來自營運企業的男友。許思漢錄影會面下交代2年前在一宗毒品案件中拘捕並認識王若男,對方會提供毒品線報,因為王若男不喜歡茶,故先後將25包茶交給自己。許思漢又指案發當日早上曾因王若男情緒及經濟問題到訪酒店房間,晚上休班時再次到訪,王若男交2包茶包給自己後原打算前往行動單位,惟發現誤取王若男身份證及門匙卡,遺下了單位門匙故折返,而10元現金則預留作行動之用。
警署CCTV顯示男被告掃毒行動後取走兩行李箱毒品
油麻地警署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掃毒行動當晚許思漢從行動車輛中取去一大一小行李箱檢獲毒品,裝上另一架車輛後驅車而去。片段及WhatsApp對話紀錄又顯示,許思漢帶大行李箱及發泡膠盒到行動單位,此後數日多次攜袋出入,期間與王若男保持聯絡。另一名持有門匙警員則不知情,掃毒行動後再沒有到訪行動單位。許思漢再次接受錄影會面便保持緘默。
女被告有販毒案底 案發與男被告相戀
庭上透露王若男2009年曾因販毒藏毒罪等判囚28個月,本案被捕前再干犯棄保潛逃以及煽惑他人妨礙司法公正罪插贓嫁禍,判囚12個月,現於獄中進修都會大學課程。辯方求情指王若男生於破碎家庭,僅1個月大便被遺棄,由領養家庭撫養成人,14歲時癮君子生母再次出現,引導自己接觸毒品。辯方續指王若男渴望被愛和建立穩定家庭,育有7歲女兒,案發時與許思漢相戀,相信對方會一同建立家庭故犯案,現已深切悔恨,未能見證女兒長大乃最重大懲罰。
男被告已婚 對犯案感羞愧
辯方又求情指45歲時任警署警長許思漢已婚,膝下無兒,1996年投身警隊任職警員,2018年晉升至警署警長,表現出色成為同袍典範,犯案後感到羞愧,有辱警隊聲譽,向警隊同袍親友致歉,並同意其知法犯法乃嚴重加刑因素。
案件編號:HCCC100/2023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