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日本威士忌新定義上路 防外國產品冒充 [打印本頁]
日本威士忌舉世聞名,價格通常也昂貴。隨着其他地方生產的飲料被當作「日本威士忌」銷售,而這些飲料有時甚至不是威士忌,生產者和消費者越來越憂心與困惑。因此,「日本洋酒酒造組合」為「日本威士忌」引入新定義,在3年寬限期後,從4月1日(周一)起正式實施。凡產品稱為「日本威士忌」,生產者必須使用日本水源,且威士忌桶必須在日本儲存至少3年等。大型生產商三得利表示:「我們相信這將進一步提高(日本威士忌)聲譽,因為它讓我們的國際客戶更易將(日本威士忌)與其他產品區分開來。」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