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黃振強欲趁亂槍殺警察揭計劃涉用自製手榴彈 [打印本頁]


屠龍小隊等人涉串謀在2019年12月8日遊行中設置炸彈案第12天在高院續審,辯方盤問已認罪的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辯方質疑黃是否隱瞞隊員向吳智鴻私下索取手槍,黃承認有私心及認為沒有必要讓隊員知道其殺警計劃。黃振強同時表示第一次聽到吳智鴻有手榴彈。黃振強又指,事前有向隊員提及吳智鴻團夥會用炸彈和槍,稱各人已從他身上得知清晰計劃,並於行動前一天在安全屋向隊員訓示及展示炸彈地圖,惟沒留意小炸彈鄰近油站,故沒有向其他被告提及。

辯方昨日繼續盤問證人黃振強。辯方指出,根據黃振強與吳智鴻於12月6日的對話,黃表示想拿取一支手槍,黃稱「諗諗下都係想拎返支眼鏡仔」、「我諗住趁亂乘機啪2條,然後永久棄」,但着吳「唔好俾我teammate知」。辯方質疑黃是否向隊員隱瞞重要事項。黃振強同意,並指「都有私心,無必要俾佢知我做咁危險嘅事」。「危險嘅事」意指殺警行為。辯方在庭上展示吳曾稱「會有人拋手榴彈」,黃回覆「咁你唔使俾支嘢我,我走先」,辯方問黃是否因害怕想先行離去。黃振強不同意,並稱這是第一次聽到吳有「手榴彈」。吳智鴻期後解釋自製手榴彈是指「打邊爐罐加炮仗」。

辯方續問黃振強於11月18日與同謀者吳智鴻會面時,有否向對方提及隊員間共識,黃回答沒有,指不會告知吳「我啲隊員點點點……」,只有向吳稱「呢邊會配合佢」,但如對方問及便會如實回答。辯方問黃道出「我哋會配合」前有否徵詢隊員,黃回覆沒有,辯方質疑前一天傾談間成員無同意過配合,黃表示雖然成員無同意,但當時佢哋係知情,並指他不會話「你同唔同意」,又指11月18日吳智鴻個計劃已有個雛形。

黃振強同意辯方指直到試槍一事後,他才有感吳智鴻有軍火並非「吹水」,辯方關注黃11月18日稱配合是「嚟真嘅,唔係敷衍說話?」,還是「投其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