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鄒幸彤等7人涉煽動帖文案 關振邦之妻曾課金羅冠聰等人14... [打印本頁]


警方國安處早前首次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拘捕7人,涉嫌發布煽動帖文,當中包括正在大欖女懲教所還押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警方今日(5月31日)再更新案情,表示其中一名被捕女子(即潘幼翠),另涉嫌課金逃犯羅冠聰及其他人士共約14萬元,違反《香港國安法》。

警方表示,一名在5月29日被捕的女子,經調查後亦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1條「以金錢或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罪。調查顯示她於網上訂閱平台以金錢資助逃犯羅冠聰及其他人士,資助金額約為14萬元。

據悉,7名被捕人包括5月28日拘捕的鄒幸彤、鄒母鄒劉華珍、前支聯會常委劉家儀及關振邦、社民連成員李盈姿、前荃灣區議員陳劍琴,以及5月29日拘捕的關振邦妻子潘幼翠。被捕人當中,一名女子繼續還押大欖女懲教所,其餘5女1男已獲准保釋。

警方重申,「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處監禁七年。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不論以任何形式,包括透過網上平台,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即屬犯罪,強調警方會繼續對相關犯罪行為嚴正執法,呼籲社會大眾不要以身試法。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