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辭職議員半年內不得參選 [打印本頁]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的諮詢報告,最快將於下周交由行政會議審議。據悉當局建議,一旦立法會出現空缺議席,當局會保留現時進行補選做法,但會限制辭職議員半年內不得再參選。雖然這個方法未能有效防止再有議員集體辭職而引發變相「公投」,當局經諮詢後,認為此乃法理上最易「過關」的方案。若方案獲行會順利通過,當局亦會隨即公布。
據悉,有關諮詢報告最快將於下周交由行政會議審議。當局諮詢法律意見後,認為只限制辭職議員在一段時間內不能再參選,法理基礎會較穩固,而且有政黨建議限制期為半年,因此報告中的建議方案,便成為限制辭職議員在半年內不能再參與立法會補選。但由於在此方案下,立法會一有空缺仍要舉行補選,因此無法避免再有議員集體辭職引發「公投」。
遞補機制的公眾諮詢期,早於去年九月結束,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於上月表示,政府在諮詢期內收到約三萬一千份意見書,當中近七成支持政府修例,防止前年的「五區公投運動」再發生。
譚志源當時透露,較多人支持一旦有議員自願辭職,只禁止該議員在同屆參與補選的方案,而非如政府建議,一旦有空缺便由同名單候選人替補其議席的建議。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指,該黨所作的諮詢中,亦發現較多市民支持限制議員辭職再選,所以民建聯會支持政府這修訂建議。對於建議中的限制期只有半年而非整屆議會任期,他表示力度確較弱,但如較多市民認為此做法對辭職議員的規限已足夠,民建聯會尊重有關意見,因而支持政府建議。譚又指,民建聯對限期為半年或全屆並無強烈意見,認為只要法律基礎較穩固,民建聯便願意接受。
自由黨主席劉健儀亦指,該黨早前進行的民調,亦顯示較多選民支持限制辭職議員再選的方案。她認為,半年再參選限期對解決議員辭職引發補選的力度雖不夠全面,亦具阻嚇作用,而且相信在維持有補選的情況下,建議的爭議性會較少。劉又指,如有議員選擇在辭職半年後,再在其他議員辭職引發的補選中參選,相信市民都會有雪亮眼睛,「看到他們在玩嘢」。
但民主派堅持絕不接受這方案。前年有份辭職再選,參與「五區公投」的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表示為辭職議員設半年參選限制期,即限制他們參與有關出缺的補選,「任何處理方法,都是剝奪選民透過票箱表達意見的權利。」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則指,有關限制依然有違《基本法》賦予港人的參選權。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546960/1.html
不要濫用參選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