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向鄭汝樺搶咪 兩青年判監 [打印本頁]


被告周諾恒(左)及黃軒瑋(右)昨遭判囚,但准保釋等候上訴。(梁耀榮攝)

【東方日報專訊】社民連成員周諾恒(廿七歲)及黃軒瑋(廿三歲),去年四月十日於港鐵活動上,趁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在台上發言時,分別衝上台向鄭撒溪錢及搶咪,高呼「港鐵加價可恥!」等口號,令鄭汝樺受驚及兩名工作人員受輕傷。東區法院昨日裁定兩人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名成立,判監十四天,但獲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裁判官李國威判刑時指,法庭必須保持政治中立,故不會評論二人的目的是否高尚、所反映的是否社會現況,但強調市民表達意見的方式,必須合乎法律框架,法律禁止過激的行為,必須予以阻嚇,加上兩人的行為確實擾亂了當時的秩序,行動前亦必已預期到會有肢體衝突,甚至可能有人受傷,故判處兩被告即時監禁。

案件編號:ESCC 3256/2011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547049/1.html

14日好濕碎姐,咪當度下假







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2-1-12 09:57
被告周諾恒(左)及黃軒瑋(右)昨遭判囚,但准保釋等候上訴。(梁耀榮攝)
【東方日報專訊】社民連成員周 ...

獲準保釋。

上訴會成功?

有可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