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涉受賄逾2.25億人民幣 西藏政協前副主席姜杰認罪 [打印本頁]
姜杰(前中)出庭受審,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西藏自治區政協前黨組成員、副主席姜杰涉受賄逾2.25億元人民幣(約2.43億港元)一案,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周三(17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由於被告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故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檢方起訴指控姜杰自2000年至2023年利用擔任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委副書記、區長,西藏自治區政府黨組成員、副主席兼交通運輸廳廳長,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常務副主席等職務上便利,為相關單位及個人,在行政審批、工程承攬、土地出讓及職務升遷等事項上提供協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姜杰刑責。
資料顯示,現年58歲的姜杰是山東膠州人,早年在山東擔任公職,至2013年成為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主席,歷任該自治區多個官職,曾擔任西藏政協黨組成員、自治區政協副主席等職務。至去年7月,姜杰因涉嚴重違紀違法受查。
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