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烈酒業界倡減烈酒稅至少於三成甚或取消 相信有助減進口... [打印本頁]
特首李家超將於10月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本港烈酒業界今天(7日)建議政府,將烈酒稅減至30%以下甚至取消烈酒稅,以推動相關貿易和商業活動。
業界調查指兩成七受訪者支持取消烈酒稅
由香港酒類行業協會、香港酒吧業協會、香港洋酒食品超級市場職員協會、白酒及烈酒零售商等組成的「香港烈酒業界爭取減稅大聯盟」,今天公布一項由業界132位持分者進行的問卷調查,當中絕大部分受訪者認為烈酒稅應訂在50%以下,27%受訪者支持完全取消烈酒稅。另外,約46%受訪者建議政府參考澳門做法,即對烈酒徵收10%從價稅,並加收每公升20澳門元從量稅。
此外,逾九成受訪者表示,若政府降低烈酒稅,公司亦會下調產品價格或擴大產品線,引入新興烈酒或中國白酒等產品。
大聯盟表示,政府今個財政年度的預算當中,烈酒稅收入約為7.08億元,佔政府總收入不足0.2%,認為對紓解財困微不足道。
香港酒類行業協會會長何耀康表示,本港烈酒稅稅率多年未有下調,業界經營困難,要「苦苦支撐」。他稱烈酒有別於葡萄酒,其專業性和市場份額皆有差異, 若政府能「大刀闊斧、一步到位」大幅調低烈酒稅,無疑會為行業及經展注入新活力。他又指業界曾向相關政府部門表達意見,提到減烈酒稅能帶動連鎖反應,減低採購及餐飲等行業進口成本,相信有助鼓勵消費。
另外,香港酒吧業協會主席錢雋永指,酒吧業界月均收入約30萬元,其中兩成半至三成用於購買酒類產品,烈酒及啤酒各佔約一半,他估計若政府減低烈酒稅,業界每月平均可慳2至3萬元。
根據目前規定,在攝氏20度下量度所得酒精濃度高於30%的酒類,將被按其價值徵收100%稅款;至於酒精濃度低於30%的非烈酒(包括啤酒)及葡萄酒均屬免稅。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