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高院再頒令禁阻施工 [打印本頁]


美孚屏風樓抗爭連敗仗【明報專訊】美孚新邨居民反對原石油氣庫地皮建「屏風樓」,發展商祥達有限公司指居民及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在地盤外阻止施工,向高院申請禁制令。繼司法覆核敗訴及其中6名美孚居民同意法庭頒令後,餘下4名被告包括梁國雄、曾健成及毛孟靜等,昨再被高院頒令禁止阻礙施工。

毛孟靜:以言入罪高院法官區慶祥昨向「任何擅闖地盤或阻止發展商進入地盤人士」的第7 被告,以及梁國雄、曾健成和毛孟靜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他們阻礙工程。毛表示會索取法律意見,以決定是否上訴。

毛孟靜在庭外指對判決感到震驚,指法官「以言入罪」,雖然他們根本沒有作出任何實際的阻礙行動,但法官已裁定他們日後會對發展商構成相當可能的危險。毛又強調美孚新邨是公眾地方,任何人均可以進入,加上發展商並無貼上任何「不准進入」的告示,而事實上他們只於去年4月3日出現,當天是星期日,地盤根本沒有工程,因此並不構成阻礙。

判辭指出,雖然眾被告以憲法自由抗辯,指他們只行使和平集會及言論自由的憲法權利,但當涉及擅入私人住宅,相關的憲法權利亦應被終止。美孚居民代表何咪玲早前為阻止祥達工程提出司法覆核,但去年11月被高院判敗訴。

【案件編號:HCA708/12】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574139/1.html

自由不是大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