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立會 廉署 夾擊曾蔭權 [打印本頁]


【東方日報】捲入貪腐醜聞的曾蔭權,正面對刑事調查及政治彈劾雙重夾擊。據悉,廉政公署已正式立案調查曾蔭權,是廉署成立卅八年以來首次調查政府最高領導人。另外,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昨亦決定按《基本法》規定,提出議案彈劾曾蔭權,亦令曾蔭權成為首名遭立法會啟動彈劾機制的特首。特首辦指曾蔭權會與廉署充分合作,配合有關調查。

過去一周先後有多個政黨到廉署舉報曾蔭權,而多名舉報人昨陸續收到廉署通知,表示會正式立案調查曾蔭權,並着他們提供更多有關資料。熟悉廉署運作人士指,由於曾蔭權為政府之首,而他又被指涉嫌收受富商利益,故廉署會將案件交予專責調查政府部門貪污的「調查科一」,由助理處長率領專人進行調查。惟享受豪華晚宴、乘坐遊艇及私人飛機,甚至借用跑步機等,也只能顯示曾蔭權是貪小便宜,以目前資料顯示,整宗案件的關鍵在於曾蔭權被指接受富商黃楚標提供的深圳豪宅租金特平,是否與政府批出數碼廣播牌照有關。

「禮賓府」估價  再查發牌程序

該名人士稱,廉署首先要界定豪宅「特平租」是否一項利益,故首先會找來獨立測量師評估該位於深圳福田東海花園君豪閣卅六樓的豪宅,連天台近萬平方呎的複式單位加上數百萬港元裝修,而曾蔭權則聲稱是以年租約一百萬港元承租,又是否合乎市價?若低於市價便是一種利益,廉署可採取下一步行動,向政府部門翻查會議紀錄及相關文件,以調查曾蔭權在批出數碼廣播牌照予黃楚標的公司時,有否作出干預及利益輸送。

此外,廉署亦要調查曾蔭權過去有否接受同一富商提供的利益,若不只一次,已足以作為環境證供,指控曾收受利益與其公職有關,廉署可根據《防賄條例》第四條,即「任何公職人員索取或接受利益,作為執行職務的誘因及報酬」,及第五條,即「任何公職人員索取及接受利益,作為在合約事務給予協助」;亦可根據《普通法》中「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提出檢控。

富豪死撐  網民炮轟厚顏無恥

除面對廉署調查,代表旅遊界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昨日決定按《基本法》規定,提出議案彈劾曾蔭權,令曾蔭權成為本港回歸以來,首名面臨被彈劾的特首。謝偉俊在議案中指,曾蔭權在審批數碼廣播牌照申請時,未有申報他與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主要股東黃楚標有租客與業主關係,是作出「嚴重瀆職行為」,故此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條(九)提出彈劾動議。他透露民建聯表面上不反對,故有信心取得至少十五名議員聯署。

此外,愈來愈多人不滿曾蔭權與富商存在千絲萬縷關係,加入「反曾蔭權」facebook群組的市民人數節節上升,網民狠批他為「香港第一貪官」、「醜陋的中國人」。最新一幅為曾蔭權坐在廉署問話室的三角枱,接受廉署人員查問,配以抵死對白,指他以老婆多雜物來解釋何以需租住六千方呎大屋。另有網民不滿曾款待曾蔭權赴澳門的兩名富豪日前的回應,指他們厚顏無恥,「明明涉利益輸送仲死撐。」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1605/3/1/259150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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