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梁振英競選政綱總輯(土地、規劃及交通運輸) [打印本頁]


土地、規劃及交通運輸


增加土地供應‧ 完善地區規劃‧ 協調交通配套

理念

1. 土地是一切生活和經濟活動的根本。解決住屋問題,發展工商百業,
   及提供公共和社區設施,都需要土地。
2. 香港並不缺乏土地, 欠缺的是全局觀和長遠的規劃。適時和適度開發
   土地資源,對香港的可持續發展極為重要。
3. 土地利用和規劃必須具策略性和前瞻性。要突破孤島觀念,須顧及
   香港在珠三角的功能和定位,同時亦要考慮香港的國際地位。
4. 完善的道路和交通網絡有助提升社會秩序和經濟效率。

現況


1. 香港人均居住面積狹小,一半的私人住宅單位面積小於500平方呎。
2. 香港的土地利用率偏低。目前所有公私營住宅只佔用全港6.9%的
   土地,商業用地佔0.4%,工業用地佔2.3%,農業用地佔6.1%。
   市區和郊野公園以外,全港仍有大量未開發土地。
3. 近年,一些重大工程如西九龍填海區、啟德機場原址等,因發展規劃
   進展未如理想而長期閒置。
4. 自2003年政府以勾地政策取代定期賣地,土地供應持續減少,
   令房屋、寫字樓、酒店、商舖的供應緊張,價格和租金隨之急升。
5. 香港擁有世界一流的公共交通運輸系統,以鐵路為骨幹,各種交通
   工具協調互補。

目標


1. 靈活供應土地,滿足社會發展需要,以提升香港的競爭力,並且
   逐步提高香港人住屋的人均空間和生活質素。
2. 善用土地資源, 以應對未來經濟轉型、人口變化和產業發展的需要,
   加快改變土地用途的程序。
3. 擴大鐵路網絡,協調其他交通工具的分工與互補,平衡各界利益。

政綱


(一)土地與規劃
改變觀念和行事方式
1. 改變孤島和短視觀念,結合珠三角的現狀和未來發展,把握好香港的
   定位,善用新界的新地位,拓展邊境經濟。
2. 規劃和開發新市鎮,打造綠色居住環境,創造就業機會,減輕市區的
   負荷,均衡發展新界地區。
3. 有效保護郊野公園及具生態及其他價值的土地和水體,長遠規劃可供
   開發的土地。
4. 將生態保育、綠化地帶、鄉郊地方和漁農產業的用地,融合成充滿活力
   和富有特色的鄉郊發展模式,同時發展綠色旅遊,迎合現代城市人的
   需求。
5. 增加土地供應透明度,精簡變更土地用途和發展的審批程序,引入補
    地價仲裁機制(仲裁是一個非常專業的程序,由獲得業主和政府雙方  
    信賴,並對土地法律和估價技巧有豐富經驗的專業人士就補地價的數目
    作出仲裁,可以加速土地的利用和增加房屋供應)。要以推動香港的
    整體發展、擴大就業、改善民生的角度審視發展項目。

成立常設機制
6. 設立由司級官員率領的發展策略小組,專責研究、推動及協調與人口政
   策和產業政策相適應的土地發展策略。具體制訂長、中、短期的土地供
   應計劃和時間表,協調相關部門的工作,並監督土地規劃及開發進度。
7. 探討新的執行機制,促進新市鎮及邊境發展區的建設。以跨專業項目管
   理團隊,協調土地徵收和發展,統籌城市規劃及開發工程,並引入公私
   營合作和業權人參與等模式。
8. 建立土地儲備,迅速回應市場對土地需求的變化。
9. 繼續透過勾地、招標和拍賣三管齊下,確保土地供應靈活。

短期內可供發展用地(2-3年)
10. 致力發掘已具備配套基建設施並可即時發展的土地,如閒置的政府、
     鄉郊和工業用地等,並加快變更用途,以滿足社會需要,如重建舊政
     府辦公大樓、前政府宿舍、空置校舍,及利用長久空置的政府社區用
     地,和約滿到期的短期租約用地等。
11. 研究推出「港人港地」政策,如住宅市場過熱,選擇符合中產階層住
     屋需要的政府土地,在賣地條款中規定(建議只適用於政府新推出的
     土地,可按樓市的供求情況靈活決定是否需要在賣地條款加入出售限
     制。發展商亦可按賣地條款出價投地)在建成後的住宅單位,只可
     出售予香港居民(包括永久及非永久居民),以協助入息高於居屋上限
     的香港居民置業安居。

加速新發展區的土地供應(3-8年)
12. 繼續透過各種供地模式,開拓具發展潛力的土地,如廢置多時的石礦
     場(160公頃)和東涌餘下發展地區(250公頃)等。
13. 成立跨部門的專責項目小組,更有效地推動新發展區的土地供應,包
     括新界東北部(古洞北、粉嶺北、坪輋/打鼓嶺)、啟德新發展區和洪
     水橋發展區。
14. 在新界北部打造新市鎮,包含生活商業區、辦公樓、商旅服務等設
     施,為當地居民創造就業機會。

規劃長期的土地供應(8年後)
15. 邊境禁區是香港最接近深圳和珠三角其他城市的部份,對促進香港和
     珠三角的共同發展,具有極大的戰略意義和紐帶作用。應利用「一國
     兩制」的優勢,積極規劃邊境禁區成為經濟發展和保育兼顧、產業多
     元和別具特色的發展區。
16. 重新啟動已完成可行性研究的填海計劃,例如大嶼山北部、深井/荃
     灣。積極探討其他在維港以外填海的可行性。

(二) 交通配套安排
17. 加快落實十大基建工程中的各項交通發展項目。
18. 協調鐵路、巴士、電車、邨巴、小巴、的士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分工,
     協助業界解決人手短缺和油價上漲的問題。
19. 透過自動電梯及行人天橋網絡,將公共交通樞紐及行人步行系統連
     接,便利市民,減少對交通工具的倚賴,並方便長者。
20. 啟動《鐵路發展策略2000》中未落實的鐵路北環線等工程,並進行新
     一輪鐵路長期發展策略研究,包括新界東和新界西、九龍東和九龍西
     之間的鐵路聯繫。
21. 研究改善連接香港島和九龍三條海底隧道的交通分流,紓緩交通擠塞
     問題。
22. 高鐵香港至廣州段以「地鐵化」模式運作。盡快研究高鐵香港站實施
   「一地兩檢」的可行性和具體操作方案。
23. 為方便粵港兩地交通運輸,逐步增加24小時通關口岸,包括深圳灣
     口岸。
24. 推動混合動力和電動汽車的普及化,興建更多充電站,為環保和新能
     源汽車的研發、產業化及推廣提供資助。

http://www.cyleung2012.com/media/policy/zh_cy_policy_platforms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