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官斥田紀雲子態度輕蔑 [打印本頁]
供辭作古仔 判追款敗訴
【明報專訊】六四時擔任國務院副總理的田紀雲,其子田承剛任主席的深圳市兆田投資,早前向恒基地產(0012)及旗下北京恒兆置業追討4300萬元顧問費,高院昨裁定田承剛一方敗訴,更批評他在庭上作供時態度輕蔑,問非所答,供辭前後矛盾,更經常向大律師「駁嘴」,甚至「作古仔」,完全不尊重法庭。
事緣恒基地產旗下北京恒兆置業(下稱恒兆)於06年被指涉違反外匯守則,第二度被國家外匯管理局(下稱外匯局)調查,首次調查則於2005年9月完成,恒兆當時被罰款632.4萬元人民幣,即約佔涉及海外資金10.39億元人民幣的 0.6%。
父為前國務院副總理
判辭指出,田承剛稱於2006年11月1日,與代表恒基一方的恒基執行董事歐肇基(現為非執董)在君悅酒店達成口頭協議,由田承剛收取4300萬港元,作為在調查中協調游說內地當局盡量減低罰款的顧問費用。
而在上述場合中進行協作的天利(香港)貿易董事張京林,曾供稱外匯局檢查處對恒基印象不好,恒基能獲從寬處理,是田承剛成功游說的成果,張又說親耳在會上聽到張同意向田支付4300萬元。惟恒基一方否認曾作出上述口頭協議。
至同月22日,外匯局向恒兆發出通知書,下令罰款233萬元人民幣,即約佔3.883億元人民幣問題海外資金中0.6%。
法官任懿君在判辭中,批評田承剛在證人台作供時,經常坐立不安,左顧右盼,問非所答,「純粹喜歡說什麼就什麼」;他為了逃避提問會顧左右而言他,例如突然解釋一些中文字的意思。
任官又指,田承剛一邊作供、一邊「作古仔」,當他被恒基一方大律師盤問時,更自爆當日僅向鄰座的歐肇基細聲稱收取4300萬元顧問費,而歐只點頭,此說法與他早前的作供前後矛盾。
官信無口頭協議
另一方面,任官認為歐肇基作供誠實可信,而據他當時的職位,根本不能私下批出逾100萬元費用,且涉及的巨額顧問費與罰款並不成正比,故任官認為田承剛所指的口頭協議並無其事。
【案件編號:HCA825/08、HCA899/09】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608341/1.html
賠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