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鄭汝樺﹕地產商不應諉過消費者 [打印本頁]


【明報專訊】長實旗下豪宅「天宇海」早前遭業主投訴,購入5樓下層的平台花園大宅原來位處馬路旁,長實執行董事趙國雄早前回應稱,業主買樓前無詳細閱讀樓書,屬個人疏忽。運輸及房屋局長鄭汝樺昨日於商台節目間接批評地產商誤導消費者,「不要做錯了就說市民疏忽、無看售樓書,我看完(報道)會覺得,『為何會咁嘅態度呢?』」趙國雄向本報表示,對鄭汝樺昨日的言論無回應亦無補充。

質疑地產商態度

規管一手樓銷售的條例草案周三會提交立法會首讀,最快明年實施,發展商日後售樓要用實用面積定價,不可使用建築面積。因應「天宇海」事件,政府在草案加入條文,規定發展商必須提供最低住宅樓層與最近街道的距離。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昨在港台《香港家書》錄音中亦批評,「天宇海」事件中有業主購買5樓平台花園住宅後,收樓時始發現單位其實是與街道為鄰的地下單位,「這宗新聞引起不少關注,因為單位售價動輒700萬,絕非小數目……所謂平台單位位處街道旁邊,屋內的一舉一動都可以被街外人看見,全無私隱可言,保安也成問題」。

消委會:單位無私隱 保安成疑

她說,「所謂經一事,長一智」,政府除在草案加入條文規管發展商,她相信消費者日後對樓層位置的意識會提高,並細讀售樓說明書內容。

鄭汝樺出席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時,再次強調地產商不應誤導公眾。她舉例指出取消使用建築面積,是因為建築面積沒有統一定義,一直惹來很多混淆,用實用面積定價才合理。對於有地產商質疑新例違反《基本法》,鄭不擔心會受法律挑戰,「如果市民這樣強烈要求,是一個公道、平衡的建議,若他們也要司法覆核,就要明白社會的反響如何」。

被問到政府換屆後會否留任,鄭汝樺表示,自己在政府服務約30年,過去數年亦做了很多鼓舞的事,首要考慮是家人的意願,「人生有不同階段,今年已服務政府30年,我的考慮不是與誰工作,或者做什麼崗位,最重要是家人的意願,這一定要最先考慮」。

http://news.sina.com.hk/news/2/1/1/2610161/1.html

1+1=.........回答前請先詳細閱讀樓書,否則屬個人疏忽。{:heyhey:}




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2-3-18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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