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母逼4歲女走私120萬現鈔 [打印本頁]


【東方日報專訊】無良母親為了二百元報酬,竟將四歲女兒充當「走私工具」。新界一間幼稚園的四歲女學童,與身兼跨境學童保母的港人媽媽同住深圳,日前母親護送包括女兒在內地的十六名幼童經羅湖返港上學時,將一百二十萬元港幣「金牛」分別收藏在女兒書包及手提袋內,圖蒙混過關,但揹住大筆錢的女童驚到喊,被內地海關關員識破及搜出現鈔。婦人涉嫌走私被捕,她淚流滿面懺悔認錯,女兒則如釋重負,破涕為笑。內地海關不排除有地下錢莊另闢途徑,搵學童作「人肉運鈔機」散貨。

據悉,該名貪心的香港婦人姓李,年約卅餘歲,與丈夫育有一名四歲女兒,一家人住深圳。女童因在新界讀幼稚園,而李婦因有香港身份證,故受僱一間保母公司接送跨境學童,一舉兩得可以順便接送女兒上下學。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649108/1.html

得二百元報酬{:surrand:}



利用子女禽獸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