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譚香文賄選表證成立 [打印本頁]


【明報專訊】前會計界立法會議員譚香文於2008年選舉前舉行免費會計講座,被控賄選,昨被裁定表證成立。代表譚香文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
認為案件涉及憲法爭議,但裁判官認為只屬事實爭議。

報稱稅務顧問的譚香文(53歲),被控08年9月5日身為立法會選舉候選人,向選民提供免費講座,誘使選民投票給她。她不選擇自辯,亦不會傳召證人作供。案件押後至4月20日,以聽取控辯雙方結案陳辭。

會計師公會:不會審核相關課程控方昨傳召香港會計師公會現任董事Wilde Alison Frances Blake,她指會方不會審核由第三者提供的持續進修課程,只會抽查部分課程,檢查內容是否有專業相關性。她又同意,會計界立法會議員舉辦涉案講座是其中一個與業界聯繫的方式。

李柱銘向裁判官林嘉欣指出,此案涉及憲法爭議,控方需就有關爭議傳召證人,「如民間電台案般,需傳召證人解釋為何要領取牌照」。林官先謙稱「我資歷比你淺」,但說本案與民間電台案有別,只需於結案陳辭引用相關法律條文便可。

另外,林官又指有關爭議屬事實、即關於「服務」的性質。他說:「一般服務是由一方提供、一方接受。出席涉案講座不單只是接受,亦需花一小時聆聽,故非單向服務,與義務法律服務及義診有明顯分別。」

【案件編號:ESCC45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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