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4投行擬聯署 反對負刑責 [打印本頁]


證監保薦人新規爭拗白熱化【明報專訊】證監意在收緊新股保薦人監管的新規,將諮詢至7月初為止。當中爭議最大的,是招股文件失實,保薦人將要負上刑事責任,大小投資銀行皆強烈反彈。市場消息透露,目前已有14間投行連成一線,計劃以聯署方式去信證監表達反對意見,較特別的是,除了歐美投行外,以往甚少「搞對抗」的中資行亦參與其中。不過,對於投行的反對意見,有立法會議員不表認同,認為全球大趨勢是加強市場監管,香港不能例外。

近年本港新股接連爆煲,投資者怨聲載道,令證監會挾民意推出的監管保薦人新規,現時獲通過的機會甚大。不過,自感遭針對的投資銀行界卻反彈甚大,現時有14家投行將聯署表達反達意見。

投行:審查不可能滴水不漏

有參與聯署的投資銀行家稱,證監將所有責任推向保薦人,要求保薦人在新股上市上做到「WaterProof(滴水不漏)」,「這是不可能的任務」。他指出,參與上市過程有多個專業團體,包括會計師、律師及估值師等,「大家都是專業人士,不可能要求我們去挑戰人家的專業,既然如此,則大家都要負上責任,而不是要投行負全責。」

http://news.sina.com.hk/news/51/1/1/2689769/1.html

歐美情況如何?



政府想立,也有過懲罰的先例,對個人亦有刑事處罰的例子。但對企業集體進行刑事處罰卻還未發生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