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政府擬禁拖網捕魚 [打印本頁]
開價200萬回購漁船【明報專訊】政府建議立法禁止在本港水域以拖網捕魚,考慮賠償受影響漁民。業界透露,政府計劃推出自願回購拖網漁船計劃,開出每艘漁船約200萬元賠償額,但業界還價1000萬元,主要考慮現有漁民及其下一代無法繼續捕魚的長期損失。
業界指扼殺生存空間業界表示,政府與業界在賠償問題上未達共識便提出立法,對漁民不公,但政府已表明會在今個財政年度提出修例。
來自香港仔、筲箕灣、大埔、西貢、屯門和長洲的漁民代表昨日開會,達成共識,反對政府一刀切在全港水域禁止拖網捕魚,認為會嚴重扼殺業界生存空間,估計直接及非直接受影響漁民和相關業界如捕魚戶、批發商和街市攤檔等,共有2萬人。
業界還價1000萬﹕已屬保守估算漁業聯盟召集人姜兆輝表示,政府早前與業界開會,拋出每艘漁船賠償不多於200萬元方案。業界認為「買斷牌照」與一般賠償計算方法不同,以一名50歲漁民為例,仍可作業10至20年,加上一隻船須聘4、5名員工,以及漁民下一代不能繼承父業,1000萬元已屬保守估算。
漁護署表示,特首去年在《施政報告》宣布將立法禁止在香港水域拖網捕魚,以保護海洋資源和生態環境。
新措施影響拖網漁船,政府考慮向符合申請資格的拖網漁船船東發放特惠津貼,提出自願回購拖網漁船計劃,並向船東所僱用的本地漁工發放補助金。該署計劃本立法年度修例禁止拖網捕魚,並向立法會申請撥款。該署亦會推出措施,如提供培訓課程和低息貸款等,協助業界轉型為可持續發展漁業。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021647/1.html
一千萬賠償太高,但考慮到漁民未來生計,賠償應該二百萬加漁排.
拖網會害死某D海洋生物,包括珊瑚。
不過政府可考慮增加對漁民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