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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無神論者的“末日”:不信上帝將入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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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費五毛人士:每發一帖自己獎勵自己五毛,五美分黨所痛恨的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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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25 16:03:4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在美國肯塔基州,如果你不承認是萬能的上帝提供了安全,就有可能被判入獄一年。

       路透基金會緊急救援網站報道,相關法案2006年即已問世。盡管該法案明顯違背了美國第一條憲法修正案政教分離原則,但肯塔基州高院拒絕審議其是否違憲。

       “這是我見過的,國家立法機關最異乎尋常的違憲行為。”美國無神論協會(致力於維護無神論者權利的國家組織)的法律總監Edwin Kagin說道。美國無神論者2008年曾發起訴訟,但遭到失敗。

       這條法律寫道:“人民的安全和保障除仰賴全能的上帝之外無法實現,這一點在美國總統的演講和宣言中已經提及,如林肯總統在1863年3月30日發布的歷史性宣言,敦促美國人民祈禱和進食,以求在美國歷史上最危險的時刻獲得平安;肯尼迪總統在1963年11月22日的國家安全演講中也這樣總結:‘古語有云,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

       該法律還要求將歌頌上帝的牌匾掛在本州國土安全部大樓上——並對那些不遵守的人處以最高12個月的監禁。牌匾的碑文開頭要應用如下箴言:“不依靠全能的上帝,聯邦的安全保障無法實現。”

       無神論者的“末日”:不信上帝將入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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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原文網頁

       浸信會牧師、民主黨代表湯姆·雷納促成了這一法律的頒布。“教堂和國家分裂的真實情況並不是他們說的那樣,”雷納接受《紐約時報》采訪時表示,“我看到的是,人們試圖否認美國受上帝保佑這一歷史事實。”

       雷納是一名忠實的信徒,但他牧師和代表的雙重身份有時會矛盾。在26年的從政生涯中,他曾無數次成為爭議的焦點。在過去10年,雷納鍥而不舍地要把聖經中的“十誡”刻在公共建築上,並因此多次被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告上法庭。肯達基州已經花了至少16萬美元支付一系列的賠款。

       盡管肯塔基州還沒有將該法律駁回,一些律師已經旗幟鮮明地指出其違憲性。

       上訴法院律師在駁回意見書中這樣寫道,“該法律公開宣稱並深信,如果不信仰上帝,人民就不會安全;它還稱執法者有宣傳的責任,還強調信仰上帝是獲得安全的根本或必要途徑。”

       然而,真正推動美國上訴法院駁回這一法條的人還是少數。上周,無神論者向美國最高法院提交了一份請願書,要求重審這一法條。於此同時,雷納繼續濫用其州議員的職位,將辦公室變成了自己的布道壇。

       雷納近期接受福克斯新聞網采訪時表示,“我們相信依賴上帝是必須的……開國元勛和歷屆總統都聲明,對全能上帝表示信賴和認同,這也是我們為之努力的事。”

http://www.guancha.cn/america/2012_11_23_111000.shtml

這幫信徒也太霸道了,果然宗教是危險的東西,和政治粘在一起就會造成更大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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