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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行業] 亞視停播新聞 重播節目頂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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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2-7 19:08:5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星島日報報道】亞視新聞前晚已變歷史,繼前晚十點半作《晚間新聞》最後報道後,昨起停播新聞,在原來的晚上六點及十點半時段重播《開心大發現》及《自遊自在食住行》節目取代,連六時半天氣報告及《新聞故事》也停播。亞視形容如通訊局按例向亞視施罰,質疑意義何在。

新聞部昨凌晨起全面停工,有亞視員工透露,新聞部導演已全部辭職及引用《僱傭條例》10A條離職,記者或離職或「放假」,港聞組幾近掏空,財經組有三人連主播已引用10A條離職、一人辭職,一人休假中,另有三人打算年初四返回亞視辭職。但不少員工年資淺,假期數目不多,即使辭了職,本月內仍會返亞視「打卡」。亞視新聞網亦停留在前天即上周五版面,並無更新。

亞視公關及宣傳科高級經理黃守東昨指,新聞部主管評估客觀形勢後,因人手及其他條件,別無選擇下要暫停各頻道各節的新聞報道,要待農曆新年假後,由董事會或新主事的行政人員商討,再評估會否復播新聞。

黃說,亞視仍能維持基本廣播上運作,工程部各組主管及員工,無時無刻評估實況作適當安排,他拒透露新聞部尚餘多少人。被問到停播新聞屬違規,他卻反問,政府部門按規條辦事,但如現在要處分亞視,對亞視及留守的員工有何意義?

通訊辦發言人指,按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亞視須每日下午六時至午夜十二時,中文及英文頻道各播放最少兩次詳盡新聞報道,每次不少於十五分鐘。

若違反《廣播條例》或牌照條款,視乎違例事件的嚴重性,通訊局會施加不同程度罰則。亞視有責任在餘下牌照期內,續遵守所有法例、牌照條件及業務守則規定。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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