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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發起或參與去年民主派「35+」初選人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總裁判官蘇惠德早前決定批准其中15人保釋候審,但律政司隨後就其中11人的保釋,向高等法院提出覆核。法官杜麗冰上周六(13日)已處理其中5宗覆核,今日(15日)會再處理涉及張可森、何啟明、施德來及李予信4名被告的覆核,結果法官駁回其中3宗保釋覆核,批准何、施及李的保釋,張可森則須繼續還押候審。高院已完成所有保釋覆核,47名被告之中共有11名被告獲准保釋。
法官今天批准何啟明以3萬元現金,及由兩名人事提供共10萬元擔保保釋外出。施德來則准以10萬元現金,再加其妻子支付10萬港元現金人事擔保。李予信就獲准以10萬元現金,及由其母親提供的10萬元人事擔保保釋外出。何、施、李3人均要在星期一、三、五及日,分別到深水埗、油麻地及青山警署報到。
此外,何施李3人均不得離開香港,要交出旅遊證件及BNO,並要遵守宵禁令。另外他們均不可在保釋時,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包括傳統實體/電子媒體/任何公眾平台),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任何根據其性質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言論;此外亦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包括傳統實體/電子媒體/任何公眾平台),作出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任何根據其性質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行為。
除此之外,何施李3人亦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投票除外),不論政府或非政府舉行的任何選舉;及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任何級別議員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
有押解被告的囚車於上午約9時抵達高院,庭外有大批警員駐守維持秩序。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今日的覆核程序將由上午9時半至2時,分4段時間處理。法庭預計每宗覆核申請需時60分鐘處理。
總裁判官蘇惠德原本准許15名被告保釋,律政司隨即要求高院覆核批准該些被告保釋的決定,但律政司其後撤回針對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林景楠等4名被告的覆核,他們可保釋外出。高院經過3天的覆核聆訊後,批准黃碧雲、鄭達鴻、彭卓棋、柯耀林、何啟明、施德來、李予信等7名被告保釋。至於伍健偉、譚文豪、郭家麒和張可森等4名被告,經高院覆核後被取消保釋,他們要繼續還押候訊。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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