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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人在內地的「超齡子女」獲准分批來港定居,多個爭取居港權的團體昨日到立法會,指新政策下仍有很多「漏網之魚」未能受惠,要求放寬限制,包括容許父母雙亡或父母來港時已滿14歲的內地子女申請,並要求盡快處理與港人離異或港人丈夫離世的單親媽媽問題。
籲准父母雙亡者申請約10個出席團體大致歡迎新安排,但為港人內地子女爭取居港權逾10年的甘浩望神父認為,所有港人的內地子女都有權來港,不應只有8萬多個單程證餘額,他要求符合資格,但雙親已離世的港人子女同樣能申請來港,「有些父母等不到今日已去世,是港府的罪過」。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幹事孔令瑜質疑,港府12年前指有167萬名內地子女是抹黑他們,「現在政府話有幾萬人,餘下的160萬蒸發咗去邊?政府如何與已死去的家長交代?」她要求港府交代細節,例如下批子女可於何時申請、有否機制監察申請進度、是否需要做基因測試等。
另外,多個團體盼當局研究放寬單親家庭的內地母親,可透過同一方式來港團聚。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施麗珊指出,現時有約7000名母親,因為在港的丈夫過身或離異而無法申請來港。
保安局:大原則為體現家庭團聚保安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黃少珠回應,要待新安排啟動後,掌握到申請人數,並要視乎內地當局的處理能力等因素,以決定下批接受申請的時間。對於父母雙亡的內地子女能否申請來港,黃少珠強調新安排需以體現家庭團聚為大原則,而單親母親的問題複雜,例如要顧及被濫用、假結婚等問題,需小心考慮。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19851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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