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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與區分
一幅指名了強/弱無神論與顯/隱無神論間關係的圖表。隱無神論者並不考慮信仰神的問題,當他們沒有信仰時即被劃分為隱無神論者。顯無神論者則對信仰有清楚的界定。一個顯無神論者可能選擇迴避信仰神(弱無神論),或直接否定神的存在(強無神論)。(圖上各部分比例大小與實際人口數無關。)
不同的無神論者信仰不同的超自然實體,不同的無神論對信仰有著不同的界定,考慮到這些問題,人們很難直接的定義與區分無神論[22]。但仍然有許多的方法區分不同種類的無神論。
範圍
定義區分無神論時有許多困難,主要因為人們對如神與上帝等基本概念的定義沒有一致共識。對神定義的多樣性相應的導致了對無神論定義的不同。古羅馬人因為基督徒拒絕信奉異教而指責其為無神論者。而在20世紀,無神論一詞則更多的被理解為不信仰任何宗教[23]。
無神論所否認的事物則更加複雜,無神論可以否認神性,神靈,超自然或許多其它概念,例如印度教和佛教的超然存在[24]。
顯無神論和隱無神論
主條目:顯無神論和隱無神論
對無神論的定義存有一個問題,那就是一個無神論者對神的「不信」需要到一個什麼程度。無神論的定義有時包括了對有神信仰的簡單缺失。這個寬泛的定義可以把連同新生兒在內的許多從未為接觸過有神論概念的人涵蓋進去。如1772年霍爾巴赫所說:「兒童生來即是無神論者;他們對上帝(是什麼)沒有概念。」[25]同樣地,喬治·H·史密斯在1979年說道:「對有神概念不熟悉的人即為無神論者,因為他不信神。這個分類同樣包含了那些已經有能力去把握,但實際上並沒有清楚意識到神靈概念的兒童們。兒童們對神的不信仰使他們成為了無神論者。」[26]史密斯創造了隱無神論一詞表示「缺乏信仰但並非有意抵制」,同時也創造了顯無神論指代「對自己的不信仰有明確意識」。
在西方文化中,兒童生來即為無神論者的觀點出現的相對較晚。在18世紀以前,西方對上帝存在的信仰是如此廣泛,以至於是否存在真正的無神論者也值得懷疑。這被稱為神學天賦論——一種認為人生來就信仰上帝的觀點;這種觀點簡單地否定了無神論者的存在[27]。還有一種觀點認為無神論者在遇上危難時將很快地投身信仰,例如做出臨終皈依,一句西方諺語「散兵坑裡沒有無神論者。」[28]也闡述了這一觀點。這一觀點的部分支持者認為宗教在人類學意義上的益處是宗教信仰能讓人更好的面對逆境(對比卡爾·馬克思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綱要》中提出的精神鴉片說)。不過,一些無神論者則強調實際上有反例,確實存在著「散兵坑裡的無神論者。」[29]
強無神論和弱無神論
主條目:強無神論和弱無神論
哲學家安東尼·弗魯(Antony Flew)[30],麥可·馬丁(Michael Martin)[21],以及威廉·L·羅伊(William L. Rowe)[31]等人將無神論分為強(積極)與弱(消極)兩類。強無神論清楚地宣稱神不存在。弱無神論則包含了所有形式的非有神論。根據此分類, 所有的非有神論者都必然是強或弱無神論者[32]而絕大多數不可知論者都是弱無神論者。與積極和消極相比,強和弱兩詞用以形容無神論則相對較晚,但至少在1813年[33][34]就已經出現在了各類(雖然用法略有不同)哲學著作[30]與天主教的辯惑[35]之中。
當馬丁等哲學家把不可知論歸類為弱無神論的時候[23],絕大多數的不可知論者並不認為自己是無神論者,在他們看來無神論並不比有神論更加合理[36]。支持或否定神存在的知識的不可獲得性有時被看作無神論必須經歷「信仰飛躍(Leap of Faith)」的標示[37]。一般無神論者對這一論證的反駁包括:未經證實的宗教命題應和其他的未證實命題受到同樣多的懷疑[38],以及神存在與否的不可證明性並不代表兩種可能的機率相等[39]。蘇格蘭哲學家J. J. C. 斯馬特甚至說道:「因為一種過於籠統的哲學懷疑論,有時一個真正的無神論者可能會,甚至是強烈地,表達自己為一個不可知論者,這種過分的懷疑論將阻礙我們肯定自己對或許除數學或邏輯定理以外的任何知識的理解。」[40]因此,一些知名的無神論作家如理察·道金斯更傾向於依據接受「神存在」這一陳述的或然性來區分有神論者,不可知論者與無神論者。[41]
「積極無神論」的其他詮釋
如上文所述,積極和消極兩詞與強和弱兩詞在形容無神論時具有相同意義。但是印度哲學家古拉(Goparaju Ramachandra Rao)在其1972年出版的《積極無神論》一書中給出了此詞語的另一種用法[42]。古拉本人在階級劃分明顯與宗教文化底蘊深厚的印度長大,在他的努力下印度建立起了一個世俗政府,據此他提出了一些積極無神論哲學的指導方針[43],積極無神論者應該具有這樣一些品質:品行正直,對有神論者理解,不強求他人成為無神論者,以及對真理的追求,而不是滿足在爭辯中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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