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3-5-1 08:18:16

發泡膠解禁 部門說法不一

發改委稱可「回收利用」    被指一廂情願

【明報專訊】內地禁止生產和使用即棄發泡膠餐具長達14年,國家發改委卻從今日起「解禁」,但因與其他部門協商不足,很可能「一廂情願」。有行內人士指,發改委提出的「回收利用」難度很大,各地禁止製售的法律並未撤銷,商務部、工信部及環保部也未有相應的工業標準、准入門檻規定,故實際上並未解禁。


國家發改委今日起調整《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當中「應淘汰的落後產品目錄」中刪去了「一次性發泡塑料餐盒」一項,被視為「發泡膠解禁」。發泡膠從1980年代起被廣泛使用,由於不可分解,造成「白色污染」,尤以鐵路、公路和水域附近最為嚴重,1995年鐵道部首先棄用,1999年被列入「應淘汰的落後產品目錄」,發泡膠「有毒」、「不衛生」的形象也深入民心。但14年來,發泡膠餐具其實禁而不絕,河北、廣東等省都揭發過有企業非法生產並售予快餐店使用。


企業非法生產從未禁絕

國家發改委解釋,發泡膠餐具符合國家食品包裝用具相關標準,在合理使用的情况下不會產生食品安全問題;使用後可回收再利用,製成建材、塗料、文具等;國際上許多國家和地區一直在使用,而且使用原料少、節約石油資源。發改委又指,現時內地社會環境比當初禁絕時有很大差別,隨手丟垃圾行為已大幅減少,廢棄物回收體系逐步建立,故予「解禁」。


國際食品包裝協會秘書長董金獅對本報說,1998年,他是北京首家發泡膠餐盒回收商,但回收愈多虧得愈多,「經費沒有人掏,洗餐盒產生的廢水會造成污染,這些廢水又要處理,總的來說是成本問題。所謂『循環經濟』,如果經濟上不循環,就不可以持續下去。」


商務部無相關公文

董金獅說,發改委「解禁」只有「指導意義」,不具法律效力,發泡膠餐具的工業標準、行業准入制度尚未建立,各地禁止製造、銷售、使用即棄發泡膠餐盒的法規也未撤銷,「只要一天還按這個執法,一天都還沒有解禁」。發改委聲稱,回收部分由商務部負責,但董金獅說,他向商務部查詢過,對方並無相關的公文,「這個事情可能是發改委個別領導的決定,中央已在調查了,現在他(發改委)說和環保部、工信部、質檢總局、工商總局、衛生委、食藥局協調過,是想把球踢給人家。」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501/-162-2957616/1.html


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3-5-1 08:19:22

循環利用成本高 商人呼籲補貼

【明報專訊】「發泡膠」真名聚苯乙烯,在常溫下可正常使用,但溫度達到75℃以上,聚苯乙烯結構被破壞,會釋放出致癌物苯乙烯,對胃腸道、腎臟、呼吸系統有害,若食物帶油,會產生更多有害物質。所以,發泡膠餐盒不能加熱,也不能裝熱的飯菜。此外,生產過程中的發泡劑會破壞臭氧層,而聚苯乙烯在自然環境中不可分解,污染環境。

滬補貼回收商效用漸降

國家發改委所指「節約資源」,是因一個非發泡膠餐盒需20至30克塑膠原料,而發泡膠餐盒只需5至6克;紙餐盒每個成本1元多(人民幣,下同),發泡膠餐盒只需3分錢。

2000年6月,上海對發泡膠實行付費生產的制度,向廠家收取每個餐盒3分錢的污染費,補貼回收商,到2005年回收發泡膠餐盒9億個,達5785噸,但之後回收量逐步下降。

《第一財經日報》引述昆山保綠再生資源有限公司總經理黃隆濱說,「我們現在回收愈多,就虧得愈多,寧可少做。」1噸發泡膠餐盒回收後製成600公斤再生膠粒,可製成相框、保溫板,算上水電及機器折舊、人工成本約4000元,但600公斤再生膠粒只能賣3000多元,若無政府補貼,加上運輸成本,企業必定蝕錢。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501/-162-2957615/1.html

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3-5-1 08:20:40

解禁後四大難題


【明報專訊】原料

原料質量難控制,不法商人用廢舊塑膠、甚至醫用垃圾製餐盒

添加劑

添加劑濫用,如工業滑石粉、熒光增白劑等

加熱

過熱使用危害人體健康,不能加熱,但快餐店多用來裝熱餸

回收

回收難,清洗會產生含油廢水、體積大難運輸、隨意丟棄令城市重蹈「白色污染」覆轍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501/-162-2957614/1.html

不是用檸檬酸溶解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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