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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稱可「回收利用」 被指一廂情願
【明報專訊】內地禁止生產和使用即棄發泡膠餐具長達14年,國家發改委卻從今日起「解禁」,但因與其他部門協商不足,很可能「一廂情願」。有行內人士指,發改委提出的「回收利用」難度很大,各地禁止製售的法律並未撤銷,商務部、工信部及環保部也未有相應的工業標準、准入門檻規定,故實際上並未解禁。
國家發改委今日起調整《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當中「應淘汰的落後產品目錄」中刪去了「一次性發泡塑料餐盒」一項,被視為「發泡膠解禁」。發泡膠從1980年代起被廣泛使用,由於不可分解,造成「白色污染」,尤以鐵路、公路和水域附近最為嚴重,1995年鐵道部首先棄用,1999年被列入「應淘汰的落後產品目錄」,發泡膠「有毒」、「不衛生」的形象也深入民心。但14年來,發泡膠餐具其實禁而不絕,河北、廣東等省都揭發過有企業非法生產並售予快餐店使用。
企業非法生產從未禁絕
國家發改委解釋,發泡膠餐具符合國家食品包裝用具相關標準,在合理使用的情况下不會產生食品安全問題;使用後可回收再利用,製成建材、塗料、文具等;國際上許多國家和地區一直在使用,而且使用原料少、節約石油資源。發改委又指,現時內地社會環境比當初禁絕時有很大差別,隨手丟垃圾行為已大幅減少,廢棄物回收體系逐步建立,故予「解禁」。
國際食品包裝協會秘書長董金獅對本報說,1998年,他是北京首家發泡膠餐盒回收商,但回收愈多虧得愈多,「經費沒有人掏,洗餐盒產生的廢水會造成污染,這些廢水又要處理,總的來說是成本問題。所謂『循環經濟』,如果經濟上不循環,就不可以持續下去。」
商務部無相關公文
董金獅說,發改委「解禁」只有「指導意義」,不具法律效力,發泡膠餐具的工業標準、行業准入制度尚未建立,各地禁止製造、銷售、使用即棄發泡膠餐盒的法規也未撤銷,「只要一天還按這個執法,一天都還沒有解禁」。發改委聲稱,回收部分由商務部負責,但董金獅說,他向商務部查詢過,對方並無相關的公文,「這個事情可能是發改委個別領導的決定,中央已在調查了,現在他(發改委)說和環保部、工信部、質檢總局、工商總局、衛生委、食藥局協調過,是想把球踢給人家。」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501/-162-29576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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