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3-8-19 01:52:26

塱原保育收地 劃界被質疑

長實料獲賠5.5億最多 賺8倍

【明報專訊】政府最新公布的新界東北規劃建議保育逾56公頃的古洞塱原,但發展局定下「徵地線」,只向塱原北的32公頃私人土地提出徵地,與官地等一併劃成「生態公園」(共37公頃),收購成本達32億元;餘下南面農地則不獲賠償,被凍結作農地用途。本報偵查進一步發現,多家發展商及財團早年已在將獲賠的塱原北囤地,其中最大地主長實坐擁約57.8萬平方呎(5.4公頃)土地,料可獲5.5億元賠償,地皮升值約8倍;相反不會被徵地的塱原南較少財團收購,多由原居民擁有。
逾20年前提出 吸引財團買地

據長春社的資料,現時發展局所提出的「徵地線」,是依據1990年代初政府發展落馬洲支線鐵路時,建議在鐵路沿線闢地劃為自然公園的界線,有關範圍較靠近鐵路走線,並避開原來寮屋區,方便規劃。不過有關劃界的消息公開後政府遲遲未展開徵地,多年來陸續吸引投資者進駐囤地,博取日後政府高價收地,或有機會換地作私人發展。直到去年東北第三階段諮詢時,政府重提有關建議,並在剛公布的最終規劃中,公布會以徵地方式,保育塱原生態公園範圍內的土地。
環團:徵界內外農耕同樣活躍

塱原「徵地線」令生態相若的兩邊農地受到截然不同的對待,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成員范國威認為,政府有責任解釋,有關地皮是否有按發展商購入農地的分佈劃界,令農地賠償變相「放錢入發展商口袋」。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批評,政府當年的劃線「求其」,事實上整個塱原無論是徵地邊界內外,農耕同樣活躍(見另稿)。長實發言人回應表示,集團正就政府的新界東北發展計劃進行研究;但未有就有關規劃作出回應。
局方強調按生態影響評估

根據最新規劃圖,塱原北和中部將發展成生態公園,南部維持作農業用途,發展局接受本報查詢表示,建議塱原核心帶劃為「自然生態公園」,並會徵收納入範圍的32公頃私人土地,以特惠補償機制賠償。對於如何訂界,局方指出,是因應公眾意見及考慮過不同方案,改善地帶內的濕地生態價值,並補償新發展區計劃對區內濕地的影響,強調考慮的是生態影響評估結果。
規劃圖顯示,塱原「徵地線」為一條不規則的分界線,本報就塱原逾300個地段逐一查冊,發現「徵地線」範圍內,分別約由120個發展商、投資者或原居民以個人或團體身分持有。其中,長實擁有塱原收地範圍內最多地皮,包括約57萬平方呎涉及近60幅農地,不少地皮剛剛在收地邊界線,粗略計算可獲得賠償達5.5億元,較長實在1992至1997年收購地皮的6000多萬元多約8倍。
其餘較大地主包括新鴻基地產、何東家族何猷忠及相關人士,分別有5萬多平方呎地皮。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主席劉皇發的地皮亦在此範圍之內,原居民則有不少祖堂地皮。至於塱原南不會被收地的19公頃,較多地皮屬於侯氏及廖氏原居民祖地,近年交易紀錄較少。
陳劍青質疑按地權作規劃

反對香港被規劃行動組成員陳劍青指出,政府在最後一期的東北諮詢修改規劃,重新劃出「自然生態公園」,而發展商早在90年代買入所有地皮,認為政府難以辯解發展不是按地權作規劃。他稱,塱原本來已是具高生態價值地方,會予以保留,難以發展,但政府卻「巧立名目」提出「生態公園」,令數十至逾百塊農地有望獲得高價賠償。他重申,政府應擱置東北發展,先發展棕地(可重用的被棄置工業或商業用地)及空置地皮。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815/-3-3042172/1.html

收又嘈,唔收又嘈{:curse:}

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3-8-19 01:54:04

不規則劃界 環團批「求其」

【明報專訊】發展局保育塱原,但保育地帶南北土地卻有不同對待,熟悉塱原生態的長春社質疑為何可獲巨額賠償的生態公園範圍,竟然作不規則劃界。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指出,界線相當「求其」兼無特別科學基礎,指「雀鳥和生物怎會分界線?」他又指出,若塱原南保留作私人農地,另一憂慮是原居民或會把地皮作建丁屋之用,期望政府日後能設發展限制。
據李少文了解,發展局剛公布的37公頃塱原生態公園(包括徵地32公頃範圍)的劃界,約在1990年代鐵路規劃及東北發展時已決定,當年的劃界原則較為「求其」,無充分理據,部分濕地和農地亦無納入規劃。
「雀鳥和生物怎會分界線?」

本報記者日前與李少文利用衛星定位,沿着政府建議的劃界觀察,現場所見,獲納入徵地的擬建「生態公園」界線,與無被納入範圍的農地,只是一條小路之隔,兩邊皆是綠油油一片的叢林和農田,雀鳥亦在南北兩邊自由飛行棲息。李少文說,兩邊地域的生態並沒有相差很遠,「雀鳥和生物怎會分界線?」
他質疑,由於政府早已宣布劃界初稿,令投資者懂得沿着邊界收購,令土地被多個發展商及投資者囤積。他期望提出收購整個塱原作保育,但政府無回應,「政府可能覺得,已經給了你們(保育團體)這麼多濕地,你們還不滿足」。
另外,長春社2005年起一直與塱原農友合作保育濕地,計劃上月公布至今,政府都沒有對區內耕種及居住的農民提出任何具體安排,部分農民甚至連耕地落入了收地範圍也不知情。李少文指出,最佳辦法是政府成為塱原新地主後,把土地租回給原來農戶,讓他們能維持原來生活。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815/-3-30421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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