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亦文﹕解讀薄「無期徒刑」
【明報專訊】薄熙來被判無期徒刑,許多人感到意外。陳希同16年、陳良宇18年,這兩名中共政治局前委員的刑期,似乎成了一個定律:中共政治局委員刑期。當局今次一改既往,既與薄在法庭上的表現,也和中共目前面對的反腐困境有着直接關係。不知情責卸親屬難為貪腐開脫
薄熙來在法庭上推翻自己被中紀委調查時的口供;對公訴方的檢控,以自己不知情、是妻子所為作搪塞,這兩點一定令最高決策層難以忍受。如果視而不見,勢必為往後查辦貪官開了惡劣先例。
將官員接受中紀委調查時的口供,作為法庭證據是否適當?內地法律界存在爭議。但作為一個制度性問題,當局不會作出退讓。而薄熙來在法庭上為自己做無罪辯護,相信更令當局非常不滿。將刑期定為「無期」,方顯對現行制度的堅守、宣告貪官將責任推卸給親屬招數的無效。
判決書中雖然沒「態度惡劣」等字眼,但公訴人在法庭調查完成後的總結中,已有這樣的表述。
案情類似陳良宇案 罪名不同
將5年前天津中級法院對陳良宇的判決,與前日濟南中級法院對薄的判決書作對照,發現陳良宇任中共上海市委書記時,幫助其弟陳良軍得到一塊土地,轉賣後獲利1.18億元。但是,法官將此行為,列入「濫用職權罪」,而不是薄谷開來為購買法國別墅、接受徐明資助款的「受賄罪」。兩個接近的案情,卻被賦予不同的罪名,前者最高量刑10年,後者無期甚至死刑。
薄熙來案完成一審判決意味着什麼?內地著名律師陳有西認為:「從公開信息看,審判的程序是公正、公開的,但揭露了中國司法和管理體制上的諸多問題」。
微博直播非首例 未算改革
用微博直播法庭庭審,薄案不是首例,只不過在此之前直播的案件,沒有那麼引人注目罷了。這種方式如同將法院裁決文書網上公開一樣,是中國司法向公開性邁出的一步,還到不了中國司法重大改革的程度。也不能表示反腐在制度上有重大改變。
薄熙來判決書中,「剝奪政治權利終身」8字,意味着薄熙來即使有朝一日以「保外就醫」方式離開監獄,但政治生命已經結束。在陳良宇的判決中,沒有類似的表述,而且說陳「認罪態度很好」。
「堅持法治反腐,建立廉潔政治」,是中共機關報《人民日報》昨天為薄熙來被判無期徒刑消息配發的評論,此標題透露當局反腐的基本思路。薄案開審第二天,《人民日報》的評論也有類似說法:「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腐敗」。
不久前中紀委公布反腐5年規劃,除提出改革紀檢體制外,看不到什麼新內容。其中「把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作為重要任務和工作目標」一句,既透出當局對「愈反愈腐」狀况的憂慮;也表明在制度未有重大改變情况下,遏制「蔓延勢頭」、「法治反腐」,是未來相關機構的着力方向。在此背景下,薄熙來被判無期徒刑,也就順理成章了。
何亦文
作者是資深傳媒人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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