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交所案區域法院開審
囚車押送疑犯到法院受審(圖片來源:Now新聞)商品交易所「爆煲」事件,3名內地商人涉管有32份虛假銀行投資存款確認書,涉款達900億港元,3人今原定在區域法院受審,但其中兩名被告今未有律師代表出庭,而另一被告李善容則於上周四才聘得法援處大狀代表。故辯方今早將申請案件押後至明天。
涉及商交所假文件案的3名被告分別是56歲的戴麟懿、49歲的李善容及50歲的連春仁,戴和李各被控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名,連與戴同被控另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此外戴被控逾期居留。
三名被告戴麟懿、李善容及前公安連春仁由囚車押送到法院。庭上只有李善容騁請了大律師,其餘二人表示會自辯。三名被告否認管有虛假文書罪,但戴承認一項違反逗留文件。
法官花了十分鐘一再提醒他們,面對的控罪非常嚴重,被告無受過法律專業訓練,自辯時未必能保障自己利益,更形容請律師好像看醫生一樣,小病可以不看醫生,但大病就不同。但兩名被告否認全部三條管有虛假文書罪,戴麟懿另被控逾期居留,就選擇認罪。
法官要求控方修改開案陳詞,詳細解釋控罪的法律元素,照顧兩位自辯被告。控方申請押後至星期三,獲法官接納。
商交所案至今有九人被捕,其中一人已被判入獄。
控罪指,三人涉及三十二份假銀行文件,涉案虛假文書包括由渣打銀行發出的「擔保函」和結餘證明,承諾向Zhang Ji Sheng付4億6千萬美元、由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今年4月至明年4月發出,金額500萬港元的銀行本票、以及匯豐銀行發出的「存款證明」,確認一筆106億美元的款項存入一公司戶口。總涉案金額超過九百億港元。
戴麟懿承認的違反逗留條件,發生於13年5月21日,即獲准以訪客身分進入及逗留至13年5月5日,但逾期留港。
Now新聞 /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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