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濱管理局高層 政府部門借調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政府就成立具法定權力的海濱管理局,最快本月下旬展開第二階段公眾諮詢。消息指,當局已為新架構定出框架,為免要高薪招聘高層管理人員,初步屬意管理局在成立初期,仿效西九管理局,從政府部門借調人手協助。發展局及海濱事務委員會就全面發展及管理海濱的組織架構,去年展開兩階段諮詢,在整理首階段接獲的意見後,當局計畫本月底展開第二階段公眾諮詢,收窄討論範圍。消息指,當局傾向參照成立西九管理局時的做法,從政府內部調配具經驗的公務員,組成跨專業的專責辦事處,為成立初期的海濱管理局提供行政支援。消息人士解釋,相對於完全由「外人」組成,行政架構若由政府官員調配組成,協調性可以較高,「若希望新架構成立初期,即可看到海濱『有新嘢』,這會較為合適」。
對於會否令海濱管理「換湯不換藥」,難以擺脫傳統的康文署管理模式,消息人士稱,新思維將會來自未來管理局的董事會,因除了主席或副主席預計由政府官員擔任,其餘成員料是各界專業人士、地區代表或立法會議員,相信其廣泛性足以監察行政架構的運作。他又預期,管理局在成立首兩三年,會先集中規劃、設計和建造的工作,餘下的營運、管理和推廣工作會稍遲起步,故直言:「成立初期可做的工作其實很少,根本毋須那麼『大棚人』處理,也未必需要一位那麼昂貴的CEO。」
當局在展開首階段諮詢時曾提到,讓新成立的海濱管理局先從中環新海濱用地着手,並在累積一定經驗後逐步拓展至其他地方,做法較為審慎務實,但據知,展開首階段諮詢時,有區議會對於管理局成立初期的只管理港島海濱感到不滿,因此當局趁第二階段公布的撥地「名單」,將會涵蓋港九兩岸的海濱用地,除了中西區、灣仔和東區,亦很大機會包括觀塘、紅磡和九龍城的海濱用地。
至於管理局未來的財務安排,據知當局也曾研究數個方案,包括參照西九管理局成立時的做法,提供一次過撥款,或是每當推展項目時,逐次向立法會申請撥款,但暫時傾向採取「中間落墨」的做法,日後每年會在政府的財政預算中撥備一筆款項,以「專款專項」方式供管理局申請撥款,令管理局工作毋須跟其他範疇工作爭逐資源。
據了解,當局計畫在第二階段公眾諮詢結束後,利用約半年時間草擬成立新架構的法律條文,估計在最順利情況之下,可於明年中完成有關工作,目標在一五至一六年度的立法會會期內完成審議,避免有關工作「過渡」至下屆立法會。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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