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指「霸王致癌」 內地媒體廣泛轉載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生產中草藥洗髮護髮用品的霸王國際集團,入稟控告《壹週刊》誹謗並索償逾五億元案昨續審。「霸王」一方傳召時任公關經理作供稱,涉案報道刊登後,隨即有不少相關文章在內地媒體或網絡轉載,消費者閱讀後大多不清楚「二噁烷」是甚麼,但會記得「你(霸王)的洗髮水致癌」,認為霸王是一家不好的企業,對其產品失去信心。霸王前公關經理楊政書在高等法院供稱,涉案報道於一○年七月十四日刊登後,同日有網站轉載,其後一些內地主要媒體及網站,包括「新浪」及「搜狐」等亦轉載。其中「新浪財經微博」發布一篇相關文章,同日被轉載逾四千五百次,有逾一千六百個評論,及後有四成網友稱不會再買霸王產品。
報道刊登兩日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通告指霸王產品安全,楊稱有將通告內容加入廣告,因通告只在有關機構網頁發布,未必很多人看到。再者,在該網頁發布,情況不同於產品被指控有問題,會口耳相傳,故仍須登廣告澄清。
《壹週刊》代表一度質疑有關通告刊登後,消費者仍對霸王產品存有疑慮,《壹週刊》另質疑霸王的銷售損失可能因所謂「轉載」報道所致的說法。
《壹週刊》亦引述同年較早報道,指其他公司亦被指控產品含有二噁烷,該等公司公開表示會改良配方,減少二噁烷含量,楊知其中一個解決方法是改良配方。楊回應說這不是他的工作,亦不知誰可決定改良配方,他亦不清楚二噁烷是甚麼,霸王面對的問題是消費者相信其產品或致癌,與該等公司面對的問題在層次上不同。
另外,霸王一方在庭上讀出一些內地文章,將事件比喻為「三聚氰胺」事件引發的信心危機。
楊指事發後有人曾問霸王,關於對霸王公司信心的問題。涉案報道刊登後,在數次公司內部商討會議中,沒人對霸王產品安全提出質疑。
案件編號:高院民事一一○九──二○一○。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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