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7-9-14 11:15:00

清代官員考核中的“引見”制

在中國古代,一般的中下級官員面見皇帝,需要有高級官員的引領。這種中下級官員由王公大臣引領覲見皇帝的形式,稱為“引見”。

清代的引見制包括官員入仕選拔、升遷調補、降革處罰等,成為皇帝加強皇權的一種重要政治手段

清代對官員的考核分為京察和大計,分別對京官和外官進行。考核結束后,將京察一等、大計一等和二等的部分官員引見給皇帝。引見地點一般在紫禁城的乾清宮或養心殿,皇帝駐蹕圓明園或西苑時,在勤政殿引見﹔巡幸各地時,在行宮引見﹔如遇重大祭祀活動,則在齋宮引見。

文官和武官分別引見。文官引見由吏部尚書、侍郎帶領。引見之日,吏部衙門的司員、書吏將引見官員排班,一次引見五六人,班首、班尾各有司員一人為領班和押尾。引見時呈遞綠頭簽(亦稱綠頭牌),牌上書寫引見人姓名、履歷以供皇帝閱看。如果引見官員是地方推薦、送部引見,還要將督撫出具的考語也填在綠頭簽上。除綠頭簽外,皇帝手中還有引見人寫的履歷折子,以便參閱。

文官引見時,皇帝升御座,吏部尚書、侍郎跪於御座一側,將綠頭簽和引見單呈遞皇帝。引見官員按班次順序入殿,奏報履歷,然后皇帝與之交談。交談內容十分廣泛,除了公務,有時也敘家常。通過引見談話,皇帝觀察官員的身材相貌、言談舉止、人品德行,並用朱筆把評語、升遷降革意見寫在引見文書上。皇帝的決定並不當場宣布,只是將綠頭牌發給本人,令其退場。之后,皇帝會向主管堂官說明自己的意見,主管堂官據此撰寫奏折,待批准后向引見官員宣布。之后官員們常被第二次引見,聆聽皇帝訓飭,然后離京。

武官引見時,由兵部尚書、侍郎帶領。引見前,先在東安門外考試徒步射箭與馬上射箭,稱為“堂考”,獲得前三等評語“好”、“中平”、“平常”的武官方可引見,獲得第四等評語“劣”的會受處分,失去引見機會。為體現朝廷重視武備的精神,引見時,武官均要執弓,如遇皇帝閱射,得射完五箭再跪奏姓名。其他規制與引見文官大致相同。

引見制確立以來,受到歷代清帝的高度重視,成為一項重要的日常事務。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的《清代官員履歷檔案全編》共收錄文武官員履歷55883件,其中康、雍兩朝有8773件,乾隆朝有23126件,嘉慶朝6683件,引見制度執行程度可見一斑。其中雍正帝尤為認真,引見單中留下大量朱批,有的朱批比引見單上的字還多。康熙帝的朱批不多,乾隆帝也寫了一些,其后的引見履歷單基本未見朱批。晚清由於慈禧太后“垂帘聽政”獨攬大權,皇帝有名無實,引見活動大為減少,這項制度也漸成具文。

引見制有利於發現和選拔人才,整飭吏治,在官員任免過程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引見制在清代官員任免過程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在皇帝看來,“用人之柄,操之於朕,而察吏之責,不得不委之督撫”(乾隆帝語),但對於察吏的最終決定權,皇帝是一定要掌握在自己手中的,這也是引見制實行的根本原因。清代對官員的考核雖然由六部長官及各地督撫實際操作,但他們並無最終決定權。京察、大計之后實行引見制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對大臣行使察吏權力進行監察。對被引見的官員,皇帝並不會完全採納六部長官或督撫的建議,經常有官員被從“一等”或“卓異”中剔除。乾隆五十三年(1788)五月,乾隆帝在召見原甘肅階州知州顏培天時,發現原陝甘總督福康安在任內舉行大計時,明知犯錯,卻不據實陳奏,最終將福康安交部議處。

一方面,引見制有利於皇帝發現和選拔人才。通過引見時的交談,皇帝對官員可以有大致的了解,特別是經過多次引見,可以更准確地發現人才,是直接考察地方官的重要手段。如乾隆元年(1736)大計,山西平定州知州郭一裕被山西巡撫羅石麟舉為卓異,得以引見,而乾隆帝隻評價其“中平”。乾隆十六年,郭一裕再次被引見,乾隆帝評價“人似有出息,可升用。”到乾隆二十年,郭一裕則受到重用,升為雲南巡撫。

另一方面,引見制有利於整飭吏治。清代官吏徇私妄舉的現象屢見不鮮,而一些高官顯貴又不能主持公道。通過引見,皇帝可以考察他們是否能秉公甄選、是否有姑息從事的情況。如乾隆十二年,大學士張廷玉保薦京察一等吳紱等三人,在引見時被皇帝看出有徇私行為,張廷玉因此被降二級處分。

引見制無法全面考察官員的優劣,有強烈的主觀隨意性,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由於考察方式單一,僅憑身材相貌、一面之詞及一時的行為舉止選拔官員,引見制也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其一,引見制無法全面考察官員的優劣。由於引見時,皇帝和官員的接觸時間短暫,並且官員人數眾多,隻能從外表得到某些片面的認識,很難評判官員優劣。乾隆四十六年(1781),發生了轟動全國的“甘肅冒賑案”。案中關鍵人物甘肅布政使王亶望,此前曾多次被引見。乾隆二十八年(1763)引見時,乾隆帝評價“此人竟有出息,好的。”乾隆三十七年,王亶望再次被引見,乾隆朱批“竟好,王師(姓王名師,曾任江蘇巡撫)之子,將來有出息。”可見王亶望給乾隆帝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冒賑案發,証明乾隆帝作出的判斷其實是錯誤的。

其二,引見帶有強烈的主觀隨意性。皇帝只是通過與被引見者的簡短交談,便對先前的評價進行肯定或否定,並對引見者作出最終評價,隨意性很大。因此,一個考語優秀的官員,其仕途很可能毀於一次糟糕的談話或其貌不揚的外表。很多情況下,皇帝自己也知道難以在很短時間內作出准確判斷,雍正帝朱批中就有不少“似”、“不似”、“難定”之類的詞語,充分反映了皇帝的矛盾心理。如他說牟錝元“似老實又不似老實,難定”,方顯“老實,中材,似婆婆媽媽的,好人”,殷邦翰“冒失,急躁人,特快,但不似壞人”。

另外,雖然引見制本身對整飭吏治是有利的,但同樣容易產生任人唯親、徇私舞弊等情形。有引見權力的官員一面千方百計為自己親友追名逐利,力爭引見,同時也為賄賂請托營造機會。嘉道以后,為引見而行賄的現象日益突出。如道光十八年(1838),兵部尚書奕顥在揀選佐領時,公開徇私受托。后來甚至出現了官員在引見前必須交納引見費的現象。

總之,引見制成為清代加強皇權的手段,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皇帝發現人才,因材施用,體察民情,但也有著以貌取人,主觀隨意等諸多局限。

(作者單位:中國人民大學清史所 孔祥文 )

人民網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清代官員考核中的“引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