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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捐款無申報 工聯會促查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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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13 20:26:5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五名工聯會議員再度去信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點名要求調查工黨李卓人、社民連梁國雄、民主黨涂謹申和公民黨毛孟靜,接受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捐款但無按規則申報,涉違《議事規則》,又要求委員會傳召黎智英、涂謹申和毛孟靜三人提供資料。信件由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王國興、麥美娟、郭偉強和鄧家彪聯合發出,具體列明對四人的投訴。

由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王國興、麥美娟、郭偉強和鄧家彪聯合發出的信件,具體列明對四人的投訴,指工黨李卓人已承認在去年十月和今年六月接受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捐款,並保存於其個人銀行帳戶,到上月底才轉至另一戶口;而社民連梁國雄亦已承認在去年十月接受黎智英捐款,用來支付其訴訟費,但兩人都無按《議事規則》在十四日內更改其個人利益登記表格,而李卓人在今年一月和六月,立法會發言提及黎智英和《蘋果日報》時,卻未有披露原來該筆款待在其個人戶口,要求委員會調查。

信件亦指黎智英曾承認向民主黨涂謹申和公民黨毛孟靜捐款作選舉用途,但兩人否認,亦沒有按《議事規則》申報有關選舉捐贈,要求委員會傳召三人提供資料,讓委員會了解事實情況。

工聯會黃國健表示,上次的投訴信因內容無列名涉事議員,又無具體指出違哪條例,被委員會主席葉國謙指內容不具體而未有處理,加上事情有新進展,如李卓人有承認收到捐款,但放在個人戶口,到事件被揭發才轉至工黨戶口等,故今次補交信件,具體指出問題所在。

至於為何陳婉嫻無簽署,黃國健指由於陳婉嫻是委員會成員之一,她認為如自己去信投訴又自己處理個案,不太適合,所以沒有簽署。

另外,親中團體「保衛香港運動」表示將於本周日,即「反佔中」遊行當日,於銅鑼灣鵝頸橋設立街站收集市民簽名,支持立法會動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泛民議員涉收取黎智英捐款後無申報一事。發起人傅振中稱當日目標是收集簽名及「狙擊」早前表明會到場的人民力量成員,以免他們「騷擾」遊行人士,直至四時就會加入遊行,相信警方有能力控制場面,團體成員亦會「打不還手」,不會釀成衝突。

他又指已計畫一連串行動「狙擊」涉及事件的議員,包括於十月初立法會復會時到場請願、到選舉事務處遞交請願信和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暫停該五名議員立法會職務,又稱要約見律政司,促請政府就《基本法》廿三條條立法,防止有人勾結外國勢力及黑金流入。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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