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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年近七旬男子因捲入商品交易所虛假文件案被捕,繼而被揭發另涉29年前一宗欺詐案,當年他棄保潛逃後改名換姓,多年來用假身分出入本港,因商交所案身分敗露。該宗發生於近30年前的案件昨開審。
原1987年開審 稱車禍無出庭
被告陳欽益(68歲)否認兩項盜竊及一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罪。控方指出,1984年11月,一間從事電子貿易的公司向被告任職董事的公司,購入1000部錄影機,並付逾27萬元訂金支票,款項來自巴基斯坦國民銀行的帳戶。事主公司其後發現被告並非錄影機貨主,亦從沒收到貨物。警方調查後起訴被告,案件原定1987年10月開審,但被告同年7月離港,沒出席聆訊。辯方昨稱被告當時在印尼遇到車禍,故無法出庭。
被告另涉於1987年6月利用另一公司名義出售夾板,並因無法交付貨物答應退還58萬元訂金,買方代表到銀行後卻發現無法兌現退款支票。今年5月30日,被告以「陳升榮」身分回港,至7月22日就本案以「陳欽益」身分被捕,指模專家確認兩者為同一人。控方昨傳召當年負責調查、目前已退休美國的警員作供。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466/87、821/13】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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