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宗教罕有發聯合聲明譴責
【明報專訊】比利時國會周四(13日)通過涵蓋兒童的安樂死新法例,成為全球首個容許任何年齡人士安樂死的國家。宗教界及保守派大力反對,有民眾炮轟支持法例的議員是「殺人兇手」,該國三大宗教的領袖罕有發聯合聲明遣責。反對的議員質疑法例要求安樂死的未成年人須擁有「辨識能力」的概念含糊,難以界定。支持的議員則稱,病童心理年齡較真實年齡成熟,能夠理解安樂死的意義,不應剝奪其自決權利。
規定提出者具「辨識能力」
比利時2002年通過成年人安樂死合法化。此後有議員推動修例,要求將安樂死的權利擴展至未成年人。去年10月民調顯示,多達73%國民支持有關修訂。參議院去年12月以大比數通過新法例,設定多項行使安樂死的要求(見表)。眾議院周四亦以86票贊成、44票反對、12票棄權通過法例,待國王簽署便會生效。
新法例中就未成年人「辨識能力」的規定成爭議焦點。約160名兒科醫生曾聯署,稱現時並無客觀方法判斷兒童是否擁有辨識能力,立法依據不足,要求參議院押後表決。兒科醫生貝拉埃爾(Van Berlaer)指出,患有重病或絕症的兒童大多會快速變得成熟,甚至較同齡健康者更能反思生命。不過他指出,只要仍有治療方法,病人便不能要求安樂死,相信只有極少數未成年人獲准安樂死。另一兒科醫生厄韋爾(Feike van den Oever)稱,即使病童顯得成熟,也不代表他們足夠了解安樂死後果。
兒科醫生﹕重症童較成熟
病人權益組織行政總監馬克(Rita Marker)則認為,不應剝奪兒童自決權利。「緩和鎮靜治療」(palliative sedation)專家洛爾尼奧爾(Dominique Lossignol)指出,現有醫療技術無法完全控制和紓緩病者的心理或生理痛苦,因此他在人道立場上支持安樂死。
眾議院就新法例展開辯論時,基督教民主黨議員貝克(Sonja Becq)指出,未成年人的「辨識能力」是含糊概念,醫生難以判斷。其黨友烏夫(Els Van Hoof)亦稱,現時法律未賦予未成年者決定婚姻等重要事項的權利,他們亦被視為無行為能力者,毋須負刑責,但新法例卻讓無力了解行為後果的未成年人自決生死,並不合理。
反對議員﹕違背現行法律
支持法例的議員巴凱蘭(Daniel Bacquelaine)則認為,兒童的法定年齡與心智年齡並不同,不應為安樂死適用年齡設限。議員科特爾(Carina Van Cauter)稱,新法例有明確規限,足以避免幼童或心智未成熟青少年濫用安樂死。推動成年人安樂死合法化的議員馬烏(Philippe Mahoux)形容安樂死是「人道的終極形式」,支持設立法律框架,讓醫護人員助病童以死解脫。
有旁聽民眾得悉結果後以法語高呼「殺人兇手」。當地天主教、伊斯蘭教及猶太教領袖在表決前罕有發表聯合聲明,譴責有關法例。樞機主教萊昂納爾(Andre-Joseph Leonard)憂慮,法例將為殘障者、失智患者、精神病患及其他厭世者開啟安樂死大門,導致生命遭輕視。
比利時2012年共有1432宗安樂死個案,佔整體死亡率2%。去年一名變性手術失敗的女子以心理受創為由安樂死,惹來輿論質疑該國規限過鬆。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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