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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准報道許仕仁案7大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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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12 11:59: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許仕仁涉貪污案,12日踏入第3天在高院聆訊。

許仕仁案,主審法官麥機智於首天在庭上特意向在場的各傳媒讀出只准許報道7點的內容,包括(一)何級法院及法官的姓名,(二)案中各被告的姓名,年齡及職業,(三)五名被告面對各控罪的內容,(四)各被告的代表律師,大律師,英國御用及本港資深大律師的姓名,(五)案件押後至何時及何地,(六)被告等人的保釋安排,以及(七)被告等人是否由法援提供協助的安排等。

法官強調除了以上7項准許報道,以及五名被告對案中各項控罪的答辯外,庭內一切的情況均不得披露及報導,法官指明任何人不遵從上述指令,即會觸犯藐視法庭的行為,可被判入獄及罰款。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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