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42|回覆: 0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立會七日內開會查泛民議員

[複製鏈接]
字體大小: 正常 放大

3萬

主題

12

好友

3萬

積分

公民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4-7-25 23:32:4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p.jpg
黎智英(中)多年來與泛民議員關係密切。右為民主黨立會議員何俊仁。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愛港之聲及民建聯區議員陳雲生昨到廉政公署舉報五名泛民立法會議員,指他們收取了黎智英的捐款,卻未有申報,涉嫌違反《選舉條例》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工聯會前日已去信立法會,要求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調查有關事件,身在海外的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表示,已指示秘書處在七日內召開會議,他周日返港後會處理。

二十多名愛港之聲成員及陳雲生昨到廉署舉報,他們指公民黨梁家傑、工黨李卓人和社民連梁國雄在今個會期內沒申報捐款,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民主黨涂謹申、公民黨毛孟靜和陳淑莊二○一二年立法會選舉時,懷疑收受黎智英的選舉捐款,卻沒有申報,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昨早另有十多人到梁家傑位於藍田的議員辦事處示威,並在現場留下大量溪錢。梁家傑在社交網站留言,強調自己並無獲取任何利益,做法符合規例,他亦不會因某人的捐獻而變得唯命是從。

涂謹申再次否認收過黎智英的捐款,至於民主黨在立法會選舉期間給予他的六十多萬款項,是否有部分來自黎智英?他就指自己不是中委,不清楚捐款來源。民主黨主席劉慧卿指,黨內有討論事件,涂表示沒有收取。民協馮檢基認為,政黨籌款可以接受,但今次事件重點是涉事的議員有否收取捐款,以及有否申報。

工聯會五名議員前日去信立法會,要求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調查捐款事件,王國興認為事件涉及民主黨,由委員會副主席劉慧卿處理並不恰當,應待委員會主席葉國謙回港處理。身在海外的葉國謙周日返港,他指已指示秘書處七天內召開會議。根據程序,首次會議是對個案作初步考慮,可邀請或引用立法《權力及特權條例》,命令被投訴的議員作出解釋。委員會之後會確定是否進行調查及決定投訴是否成立,並向大會建議處分。

星島日報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發表回應 登錄 | 免費註冊

GMT+8, 2024-11-25 11:30

© 2015 SSKY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