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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案] 35萬現金存曾太戶口 獲經理豁免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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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21 22:59: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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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在妻子曾鮑笑薇陪伴下到高院應訊。

【星島日報報道】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在任期間的貪污及未有申報利益案,昨在高院續審。四位銀行職員都供稱對交易情況毫無印象和不確定,其中高級文員「阿嫻」更稱當日在總行沒有見過曾太,也沒有把現金交給曾太。負責協助經理「數錢」的櫃檯員黎尚文,收到指示協助處理大筆存款,忘記當日細節,只稱「好少會做幾十萬的港紙現金存款」。另外櫃檯員田婉萌也確認一○年七月十六日李國寶簽出三十五萬現金支票及兌現,三十五分鐘後有一筆三十五萬現金存入曾氏夫婦聯名戶口。

東亞職員莊淑嫻是中環總行協助管理層辦事的文書,包括處理銀行交易,她指出當日「無見過曾太,也沒有把現金交給曾太」,對於三十五萬支票毫無印象。她稱一般來說,平時會從李國寶的秘書胡小姐取得指示。如果有支票要兌現,她會落銀行大堂取款,再將現金帶回二十一樓交給秘書。她對當日做過交易程序「無印象」,也無印象收到指示。三十五萬支票上有李簽署及字樣,但她忘記誰寫,也忘記李的筆迹。

負責處理支票及入倉庫取錢的總行櫃檯主任洪海燕,確認支票顯示早上九時二十分兌現成現金,她表示收到有李國寶簽名的支票,然後核對金額及簽名,經兩名主管簽名同意,便進入倉庫取錢,需時二十至二十五分鐘,忘記當事人為何兌現成現金。洪指填入倉紙後,她獨自入倉取錢,法官笑問:「那麼你可否隨你心意,想拿走多少錢就拿?」洪笑說「不可以」,引得哄堂大笑。洪海燕稱要點算兩次,才交予文員莊淑嫻,官笑問「你有否點算多幾次?那筆錢是你老闆的」,洪笑說不會,但已忘記其後的程序。

地下大堂的櫃檯員黎尚文負責協助經理點鈔。他指當日上司通知有客人辦理大額現金存款,吩咐他帶點鈔機入房,他先後用手及機器數錢。他說當日實際情況已記不起,被問及當日存款有何特別情況時,他稱絕少會處理如此大額的現金存款。當時他不知道客戶身分,事後同事才告知。

櫃檯員田婉萌確認存款單上有她的簽名,而曾氏夫婦聯名戶口的一筆三十五萬現金存款,存款時間為早上九時五十五分。她供稱該款獲經理豁免手續費,她不確定曾太親自出現在總行進行交易。一般而言,若經理有重要客人處理存款,會在會議室接見客人並帶同助手點鈔。

控方庭上透露曾氏夫婦、李國寶及黃楚標名下東海聯合集團名下戶口的金錢流向記錄,包括一○年七月十六日李國寶於早上九時二十分簽出三十五萬現金支票及兌現。三十五分鐘後,即九時五十五分有三十五萬現金存入該聯名戶口。由七月十六日至九月三日,曾太先後三十六次買入共七十二萬元人民幣。案件編號:高院刑事四八四——二○一五。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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