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58|回覆: 0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宣誓風波] 梁君彥被判付游梁案訟費

[複製鏈接]
字體大小: 正常 放大

3萬

主題

12

好友

3萬

積分

公民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7-2-17 21:59:2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宣誓引發的法律訴訟,高等法院原訟庭除下令撤銷青年新政游蕙禎和梁頌恆的議員資格,以及下令他們支付訟費給特首和政府外,也同時下令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支付五分之一的訟費給特首和政府。梁君彥早前以案件涉及公眾利益為理由,要求法官更改針對他的訟費命令,但法官昨日駁回該申請。

法官指出,梁君彥稱特首和政府不應把他捲入這場訴訟,但法庭不接納其論據,一般情況下,敗方要支付訟費給勝方,涉及公眾利益的情況則屬例外。不過,在本案之中,梁君彥對議員宣誓作出錯誤決定,才會引起這場訴訟。

料以立會名義支付訟費
梁君彥昨日回應指尊重法庭裁決,稍後會與立法會秘書處及法律顧問商討後續行動,但未有透露訟費金額。被問及為何不以個人身份支付訟費,梁回應指自己是使用立法會主席身份行使主席職權,認為訟費屬公共資源,所以會以立法會名義支付訟費。

東方日報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發表回應 登錄 | 免費註冊

GMT+8, 2024-11-22 16:39

© 2015 SSKY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