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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毛孟靜求情 其代表大狀稱毛深感後悔 倡量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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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7-10 23:32: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參與2020年立法會初選的47名泛民人士,涉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而遭起訴,被指是始作俑者的戴耀廷等共31名被告認罪,14人經審訊後被定罪。45名罪成被告當中,參加九龍西初選的毛孟靜等9人,今日(10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展開求情。毛孟靜法律代表提倡以5至6年為量刑起點;黃碧雲代表則稱,黃在論壇中被圍攻,迫不得已下才於論壇中說,會用盡權力,包括否決財案,來爭取五大訴求。

參加九龍西初選的毛孟靜、岑子杰、馮達浚、劉澤鋒、何啟明、黃碧雲,參加「超區」初選的岑敖暉和王百羽,與參選衞生服務界初選的余慧明,今日開始求情。其中何啟明、黃碧雲及余慧明是受審後被定罪。

黃碧雲代表大狀陳詞時指,黃本人沒有參與初選協調會議,無簽「墨落無悔」聲明,一直專注民生議題。大狀承認,黃曾在選舉論壇中提及,會用盡憲制權力及手段爭取五大訴求,包括否決財案。大狀解釋,當時黃被其他激進參選者攻擊,感到緊張,迫不得已下才講出上述說話,形容這跟黃的個性不符。大狀稱,黃碧雲在初選中的角色屬被動,應被歸類為「其他參加者」。同為前立會議員的毛孟靜,其代表大狀求情時指,雖然案情提及,戴耀廷曾就初選會否違國安法徵詢毛的意見,毛也說過希望國際社會支持,不過大狀強調,毛沒有組織初選,現已深感後悔,建議把量刑起點定於5至6年。

岑敖暉代表大狀求情時,讀出岑敖暉自行寫的求情信,信中提及,他已深切反省,知道無差別否決財案會影響民生,危害國安,現感後悔,希望向公眾道歉。何啟明代表大狀則稱,何已經反省,此後會遠離政治,重犯機會非常低,冀法庭把刑期定於不超過3年。劉澤鋒代表說,劉當時誤以為其作為合法,考慮到所有因素,法庭應歸類他為「其他參加者」。王百羽代表大狀則表示,即使王百羽屬積極參加者,也不會是該分級的高端。

代表馮達浚的資深大律師則說,有別於一般搶劫、販毒案,本案中的被告有着最好的動機,手段亦屬和平。再者,如果初選真的嚴重危害國安,執法人員應在國安法生效後短時間便再作拘捕。然而,執法部門是在2021年1月才展開拘捕。資深大狀指,馮達浚自行撰寫求情信提到,被告向他曾經批評的泛民人士道歉。求情階段發生一段小插曲,當資深大狀陳詞期間,法官打斷,向犯人欄厲聲說,請不要在開庭期間跟公眾交流,否則會毫不猶豫要求他轉往另一法庭旁聽。

案件編號:HCCC 69,7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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