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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口頭警告林慧思 容續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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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9-8 21:09:1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9月休假 林拒向警道歉

【明報專訊】教師林慧思上月以粗口辱罵警員,其任教的寶血會培靈學校校董會決定向她口頭警告,給予她改過機會,林慧思將在新學年繼續任教,但整個9月份將休假。林慧思表示接受處分,但不會應校方要求向各方道歉,「我唔會道歉,『各方』即係邊方?」教育局呼籲各界讓學校回復平靜及正常運作。


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曾昭科認為,警方是受害者,林慧思應向警方道歉,「如果佢作為教育界人士或有教育的人士,唔向警方道歉,根本係無歉意,等社會人士去判斷」。香港家長聯會主席李偲嫣認為校方決定倉卒,「唔知個老師係咪洗心革面,唔知佢幾時會再跳掣,幾時再講粗口」。


校方稱嚴重損校譽 給改過機會

培靈學校法團校董會近日兩次開會,討論7月中林慧思在旺角辱罵警員事件,昨午更會見林慧思。寶血會教育事務處主任黃美美向本報稱,校方已就事件給予林慧思口頭警告,林已向學校道歉,承諾不會再犯,校董會基於以上考慮,給她一個機會。


校董會昨發表聲明,表示林老師在公眾場所表達個人意見時夾雜不雅用語及粗俗說話,不符教師專業操守,嚴重損害校譽,校方深感遺憾,期望她為當日言行向有關各方致歉,並認為應該給她改過機會。校方未有指「各方」是否指警方。

林慧思接受網台D100訪問表示﹕「大家要明白校董會有權執行討論結果,可以唔接受(處分)咩?」她透露可留校執教,但哽咽道﹕「我真係會好難過,不過過一段時間會無嘢。」她相信校方的處分是公平的,至於聲明指摘她使用不恰當用語,她說﹕「希望校方講番前因後果。」但她強調不會向青關會或警方道歉,「我唔會道歉,『各方』即係邊方?」她稱校方沒以道歉作為留校條件。她昨晚10時於網上留言﹕「辭職?還是不辭職好呢?」未有披露具體決定及想法。


香港行動反對到校抗議

「香港行動」發起人冼澤正不滿校方沒將林慧思革職,認為其言行不應再當教師。至於有人在網上發起9月2日開學日,到林慧思學校抗議,他不贊成,「我都希望件事告一段落,反對咁樣做,因為會嚇親小朋友,好無謂」。


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葉建源及教育政策關注社主席張民炳均認為,特首梁振英要求教育局長吳克儉就事件交報告,會為學校帶來壓力,期望學校摒除外在壓力,按專業準則作決定。教聯會副主席王惠成表示,相信校方希望在下月開學前盡快平息事件,故對林慧思小懲大戒,期望她知錯能改向警方道歉。工聯會屬下的教育工作人員總工會認為,林既已道歉,「知錯能改,旁人宜接受或加以勸勉及鼓勵」,若她能向被其辱罵的警員道歉,更為可喜。


教局:尊重學校決定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尊重學校以專業態度處理事件,及持平而情理兼備地作出困難的決定,呼籲各界以學生利益為依歸,讓學校回復平靜及正常運作,免受壓力及騷擾。發言人補充,稍後收到學校的總結報告後,會更新有關事件的事實性資料,再向特首提交報告。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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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9-8 21:10:35 |只看該作者
則例:口頭警告懲處輕微失當

【明報專訊】在小學教師林慧思粗口罵警事件中,林任教的寶血會培靈學校亦捲入漩渦。校方發出的聲明指出:「校方連日來為這事接獲很多電話、電郵及信件,疲於奔命,是時候停止了,請讓校方回復正常運作。」相信今次校方向林口頭警告,是希望趕及9月開學前「止血」,避免影響師生。


連日受壓 校方:是時候停止了

該校辦團寶血會的教育事務處主任黃美美稱,過去一個月學校接到過千電話及電郵投訴,亦有家長表示不希望子女被林老師教授,甚至提出退學,令學校飽受壓力。她說:「在今次事件中,學生是無辜的,希望事件可以告一段落,讓小朋友9月可以開心返學。」黃美美又解釋,校董會是基於林已向校方道歉及承諾不再犯,故按《資助則例》程序向林口頭警告。


根據《則例》,法團校董會作為僱主有權在調查後懲處犯錯教師,而口頭警告通常用於相對輕微及個別的行為失當,如間中遲到;較嚴重者校方可向教師發書面警告。《則例》同時指出,學校向教師發一次口頭警告和一次書面警告後,若教師仍無改善,校方才可解僱教師。


另外,若教師涉嚴重行為失當或涉刑事罪行,學校可考慮凍薪、停職、解僱等,而最嚴重處分是即時解僱涉事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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