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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道] 周強一號文件強調司法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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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0-31 21:51: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法制改革加速 望擺脫地方行政干預

【明報專訊】隨着最高法院28日發布《關於切實踐行司法為民大力加強公正司法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內地司法體制改革正式進入加速階段。有消息人士稱,司法改革的具體方案將於年內公布,這將是中共開啟的第三輪大規模司法體制改革。


政法委書記孟建柱牽頭主導

在黨代會結束的一至兩年內開啟覆蓋整個司法系統的司法改革,是胡溫時期的慣例。2004年與2008年,中共相繼進行了兩輪司法改革,改革方案由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負責制訂。中央政法委書記一般兼任該小組組長,各司法部門為小組成員單位。 此輪司法改革的模式仍將參照以往,即由中央政法委牽頭並主導,聯合各部門協商討論,最終擬出方案。


根據公開消息,今年4月,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赴浙江調研,官方報道孟此行重點是探討如何深化司法改革,他在座談時提出了「穩步推進司法改革,着力解決好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公信力的深層次問題」。


學者:改革力度遠超前兩輪

有學者表示,本輪司法體制的改革力度將遠超過之前兩輪,主要表現在一些觸及司法體制的問題將被正式提出,例如法院如何獨立行使職權、擺脫行政干預等。在最高法28日發佈的《意見》中,「堅持依法獨立審判」被置於重要位置。《意見》中提到應「堅持抵制各種形式的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上級法院要堅持下級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


「最理想狀態是保護人權」

分析人士稱,這份有「周強一號文件」之稱的《意見》,已經暗示了本輪司法改革在法院層面的部分內容,具有風向標意義。新一輪司法改革可能在基層法院的人事權、財政權方面有所涉及,目的在於擺脫地方行政干擾。


在此之前,習近平在政治局集體學習上所提出的「讓群眾在每一個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已為改革定調。中國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常務副院長張偉表示,司法公正需要一個良好的制度予以支撐,而制度建設應基於如何更好地保障人民權利。 「我想司法的最理想狀態就是保護人權,這應該是改革的一條主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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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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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0-31 21:52:40 |只看該作者
內地學者:改革關鍵還看黨委

【明報專訊】內地法律學者對十八屆三中全會在司法改革方面頗有期望,稱如果最高法院的改革方向是強化司法獨立,將是一個很大的進步。若法院院長、法官由更高級甚至中央來任命,法院就可以從地方權力之中脫離出來。

「若只提一提意義不大」

華東政法大學憲法學教授童之偉對本報表示,對於這份最高法院的改革方案意見方向總體表示支持,但獨立審判權能做到什麽程度,並不取決於法院內部的態度,而關鍵的是本級法院與地方黨委,尤其是地方政法委的關係,還涉及地方行政部門的關係,改革安排只能由黨務系統或者黨中央發動推進才會有實質成效,現在的改革意見只是表現了法院的願望。「改革方案的具體決定還要看三中全會的部署,如果只是一般的提一提,意義也不是太大。」

人事權改革方面,童之偉指出這一改革可能會與現行法律衝突。現行法律規定,地方法院的審判長由本級人大選舉產生,副審判長則是由院長推薦,由地方人大任命,如果不修改法律,單靠政策文件很難辦到人事獨立。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賀衛方表示,中國司法改革方向正是強化司法獨立,現法院判案及日常行為都受地方黨和政府控制和影響,案件處理過程常違背法律規則,如果法院能獨立於地方,與地方權力脫鈎的話,這是一個很大的進展。

中央管財政 地方難制約

他指若法院院長、法官由更高級甚至中央任命,其工資財政由中央撥付,地方政府就沒辦法影響和制約法院,法院可以完全從地方權力之中脫離出來。賀衛方也指,一旦要進行人事權改革,必將涉及到對憲法的修改問題,如果執政黨先提出某些議案,後由全國人大做出對憲法的相關條款的修改,再推動具體的改革,則不算是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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