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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闡明我的觀點:
1)我不支持外傭成為香港人。
2)我支持人大釋法。
same as above
反駁港大法律系副教授張達明兩點:
1)張:爭取居港的外傭不會很多。
我:香港居住滿7年的外傭超過10萬,加上保障制度和最低工資,本地僱主要付出更多金錢。
me:不是很少,是很多,還沒追塑從前工作滿七年的,如現有12萬享有申請..學公狗話要過四關..即會衍生十二萬宗司法覆核...對司法內部、政府行政及各社會階層造成沉重的壓力.
2)張:人大釋法破壞香港司法獨立。
我:香港只是一個城市,但人大代表國家,兩者利益如何權衡,不用明言。
me:判决已侵犯及違反國際法內主權國擁有人口管制的管轄權,即違反了國家的大憲法,香港的憲法只是小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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